3月8日上午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导云贵川三省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被写入报告。
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赤水河流域保护立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推动下,四川省人大积极牵头探索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加强与云南、贵州两省人大沟通协调,探索创新跨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机制,寻求最大立法共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去年5月,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共护一江清水,并于7月1日同步实施。这也是我国首个地方流域共同立法。
“赤水河是长江上游唯一一条没有水坝水电站的大型支流,也是全国最早开展全流域禁渔的河流,为日后的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探索了经验。”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家洋看来,赤水河是长江流域乃至全国大江大河全流域保护的样板和实验田。“赤水河流域横跨云贵川三省,在现有的河流管理体系下,不可避免地存在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保护标准差异化问题。通过立法,明确了赤水河流域的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保护的‘一盘棋’,厘清了保护治理的高压线和底线,对于流域综合治理保护的意义不可小觑,也为其他跨省河流一体化保护治理提供了经验和参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如何推动“共同决定”和“条例”落地生效?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波表示,为夯实“依法治赤”责任,该厅联合省人大城环资委专门对决定和条例内容进行责任分工,细化任务68条,逐一明确到相关责任单位,同时,扎实推进赤水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谋划28个重点工程项目,5年内预计总投资约32亿元。“目前,规划已印发实施,相关工作正加快推进。”
在扎实整改赤水河流域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同时,四川还组织开展赤水河专项指导帮扶,排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矿山生态修复保护、尾矿尾砂治理等2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4个,完成率84%,赤水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初见成效。“据悉,2021年,已安排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1亿元用于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和良好水体保护。今明两年还将对合江县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赤水河治理保护项目,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王波表示,下一步,该厅将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研究推动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工作举措,进一步拓展包括赤水河在内的流域治理投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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