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老赖”案受害人儿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原标题:“教科书式老赖”一审被判8个月 受害人儿子:对判决结果不满意
来源:深读
6月27日上午,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受害者的儿子赵勇则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他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下一步要跟律师商量后决定。
2015年10月6日,赵勇的父亲赵香斌被黄淑芬开车撞成重伤。2017年6月,法院判决肇事者黄淑芬赔偿86万元,其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甚至叫嚣“我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儿说还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我得还贷款”。赵勇将对话的音频文件在微博公开后,黄淑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老赖”。赵勇一家目前仅获得9万余元赔偿。2017年12月1日,住院治疗超过一年半的赵勇父亲去世。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勇父亲的死亡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随后,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立案。
6月27日上午,受害者儿子赵勇前往法院 摄/记者 黑克开庭现场 被告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认罪”
9点30分,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宣读了合议庭成员及公诉人辩护人情况,并询问被告人黄淑芬是否有异议。黄淑芬当庭表示“有异议”,她向审判长表示“不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律师”,原因是“她(法援律师)为我做的是有罪辩护,我要做无罪辩护”。
庭审开始,公诉机关指控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庭审中,公诉人提交多项证据,力图证明黄淑芬所犯罪行。公诉人举证中的一项关于赵香斌尸体的尸检报告证明,赵香斌的死与车祸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黄淑芬对这项指控予以否认。其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当庭指出,当时的车速大约在47千米/小时,自南向北正常行驶,“是赵香斌违反规定过马路。”
另外,对于第二次尸检报告,黄淑芬指出对尸检报告不认可。其认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鉴定,“是因受害者家属找了人”。并明确提出“要求重新尸检”。审判长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其表示“没有”。
而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法院判决书也在公诉人的举证中,对于该两份证据中对黄淑芬承担70%赔偿责任这一项,黄淑芬当庭表示,其“当时想的是能多赔偿一些,所以承担了较多的责任,也没有提起上诉”。对于法院判决的赔偿款项,其本人表示并不认可。
庭审过程中,黄淑芬一再强调“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不认罪”。
经过短暂休庭后,法庭判决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事件回顾 肇事者买房买车拒绝赔偿
2015年10月6日,接近午饭时间,赵勇接到一通电话,跟父亲一同骑行的叔叔通知他,父亲出了车祸,已经被送往医院。赵勇慌忙赶到医院时,看到了一幕:担架把滴血的父亲送进急救室。
两天的手术抢救,赵勇父亲的头骨摘除80%,之后一直陷入昏迷状态。此后,赵勇带着父亲先后辗转多家医院。“五次转院,四次开颅手术,仅仅保住了父亲的命。”
一天将近一万元的医药费,使得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赵勇一家在轻松筹发布了求助消息,筹得21万余元解了燃眉之急。2016年底,为了后续治疗,赵勇不顾亲戚的反对,将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卖掉了。
就在赵勇竭力延续父亲生命的时候,他听到消息,肇事司机黄淑芬家里却新买了房和车。“我们急等着钱救命,作为肇事司机,你却想着买房买车?”
2015年11月,赵勇一家对肇事司机黄淑芬提起诉讼。2017年4月,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6月8日作出判决:被告黄淑芬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赵勇的父亲承担次要责任。被告黄淑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约93.6万元,除去保险公司的理赔和两年来支取的2.6万元,需赔偿余下的86万元。但黄淑芬一直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他选择了在网上曝光黄淑芬。从事发的2015年10月6日,到赵勇公布追债文章的2017年11月18日,时间过去了773天。
视频曝光 黄淑芬列入“老赖”被拘留
11月22日,赵勇在自己的微博上以“久等了!请看什么是教科书式的耍赖!”为题,视频曝光黄淑芬。
视频中,赵勇称,黄淑芬在电话录音中说,“我不出国,也不坐飞机,也不高消费,你说的那个什么老赖,我不给你,你不也得受着嘛”。
赵勇找黄淑芬要钱视频还显示,黄称“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有啥用?”“我是收入不低,但我还得还贷款。”
视频曝光后,黄淑芬给赵勇打来电话,称会先支付他20万元,条件是“见面商量”。对于黄淑芬的承诺,赵勇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中称,他已经不再信任,“我只有两个要求,履行判决,真诚道歉。”
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信息显示,“被告黄淑芬赔偿原告赵香斌交通事故各项损失935935.37元,已给付76000元,再赔偿859935.37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黄淑芬负担”。但由于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上述判决,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黄淑芬已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真正的老赖。
事发后到黄淑芬被拘留,赵勇总共见过她三次,第三次是在2017年10月7日,赵勇知道她家在哪里,大清早6点多就赶过去了。“7点多她下来的,我们见了面,谈了有三四十分钟,她反复说自己没钱。”赵勇说。
11月24日,在视频曝光两天后,唐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黄淑芬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为由,决定对黄淑芬拘留15日。
赵勇对此并不意外。他说,黄淑芬是一个视钱如命的人,他要了这么久都没要来。10月份跟她要时,她还说“法院判几年也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我这点钱,我也不用还了”。
刑事追责 受害者儿子:不接受讨价还价
2017年12月1日,车祸中的受害方赵香斌抢救无效去世。当天,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对该事件的调查进展情况。称因黄淑芬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勇遂于2017年9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7日,唐山中院执行局第四分局丰润执行大队立案执行。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刘明月名下的两辆轿车,一辆为2014年12月购买的上海大众POLO小型轿车(本案事故车辆),另一辆为2015年11月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KX3小型轿车。目前未查到黄淑芬出资购买的证据。
2017年11月24日,办案人员到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调查后,依法冻结黄淑芬的佣金账户及其购买的保单。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2017年11月25日,依法对黄淑芬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并实施。
2017年12月9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22日,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随着开庭的临近,赵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黄淑芬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为过世的父亲、遭遇不幸的自己和家人讨一个公道。”
赵勇说,刑事立案后,与肇事方没有直接沟通过,也不接受“讨价还价”。其间,法院的工作人员问过我是否要谅解。如果签署了刑事谅解书,那她可能会减轻处罚。“也许我们因此会尽快得到之前的赔偿,但对我来说,这是拿我父亲的生命在换取赔偿款,所以不能妥协,(黄淑芬)要为自己做的事负起责任。”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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