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天价过路"赔偿费"5人被解聘 违规收费2.2万

07.11.2015  12:56

  “天价过路‘赔偿费’”追踪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田雪皎)11月6日,简阳市交通局对周家乡艳丰村石龙路违规收费进行了处理,5名管护人员被解聘,该条路此前设置的管护岗亭处的“道路施工,车辆禁止通行,违者赔款”的提示牌也已被拆除。

  “5名管护人员是施工方聘请,以后将杜绝这类管护方式出现。”简阳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6日下午,经交通部门和周家乡政府以及艳丰村多方核实,初步核实管护人员收取了22000元赔偿费,目前已核实的单次赔偿费最高500元,收费行为从9月开始。“至于有车辆被罚1000元以及有村民说罚款四五千元的情况,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目前具体数据仍在进一步收集核实中。

  “这条路是断道施工,公路水稳层、二灰层等铺好后,都需要一个养护阶段,的确也有擅自进入的车辆致使道路损毁的情况,致使施工方返工。但即使是这样,也不能以此为由收取赔偿费。”该负责人表示,调查核实后,交通部门已于6日责令施工方将聘请的5名管护人员全部解聘,初步核实的2万多元被管护人员违规收取的赔偿费争取在一周内退还,进一步核实清楚的违规收取费用也将尽快退还给当事人。

  该负责人还说,由于该道路工期延长两个月左右,目前,经交通部门和乡政府商量,决定不再由施工方聘请人员管护道路,改由乡政府交管办和村干部请人管护。同时,将在道路两端设置更加明显的提示标语,禁止车辆在道路养护期进入施工区域。养护期如果有车辆擅自冲关闯入施工区域,造成道路损毁,则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不是养护期,管护人员可考虑村民实际,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