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食药安全举报奖励最高标准提高到20万元

10.12.2016  01:42

近日,资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资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的最高举报奖励金额由旧办法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与2014年出台的《资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相比,新办法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基础上增加了药品领域的举报奖励。根据新奖励办法,举报人可以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共计19类,包括“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使用地沟油等厨房废弃物作为食物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假劣药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采取‘走票’等形式非法经营药品”等违法情形。

新办法对食品药品举报的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新奖励办法允许举报人通过实名、密码、匿名等3种方式进行举报。其中,密码举报是指是指举报人以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了有效联系方式,并以约定代码等形式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五个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200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自2014年食品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由于市民参与度不高,近三年来,全市一共受理食品药品举报956件,兑现奖励21792.9元。为适应新《食品安全法》落地实施,也为解决旧办法有效期满后,举报奖励工作无法有效衔接等问题,资阳市出台了《资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举报范围延伸至药品领域,并将最高奖励标准由10万提高到20万,意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群防群治中来,助力监管部门拓宽监管信息渠道、搜集案件线索、增强发现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