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消委圆满调解一起黄金饰品消费纠纷投诉

06.06.2014  19:34

5月29日,资阳市工商局发现《九曲河门户网》论坛中一署名为“米饭”的网友称本市某珠宝店涉嫌欺诈消费者,并发表了题目为《赤裸裸的欺诈》的帖文。资阳市工商局立即责成市消委会与其联系了解情况。

据了解,5月23日下午2点,网友李某携妻子孙某到资阳市某珠宝店购置结婚金饰,选中了一款千足金镶嵌红宝石戒指、千足金耳钉、项链、吊坠、戒指等共计9590元,其中千足金镶嵌红宝石戒指2642元。5月26日,满心欢喜的孙某在家让准新娘试戴时,才发现其中戒指里面含有一个类似钢珠的填充物,他的第一反应是被坑了。因为这些首饰为结婚物品,双方家庭都视为不吉利,感到非常愤怒,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购金款项9590元,并按新《消法》第55条的规定赔偿其三倍损失。李某凭图片与珠宝店商多次交涉未果。

6月3日,消费者李某及孙某来到资阳市消委会递交诉求书和有关票据,并带来实物。消委工作人员一面安抚情绪激动的消费者,一面通知珠宝店负责人到消委会就消费者存有疑问的戒指做出解释。珠宝店负责人称,戒指里的小钢珠是戒指生产企业在加工打磨时遗留在戒指里面的,因他们上柜销售时没有检查,所以才将有瑕疵的商品卖给了消费者。为弄清真相,消委工作人员要求消费者指定一家珠宝销售点,进行称重核实。经核实,戒指重量为3.362克(含钢珠),与实际标注重量3.35克存有误差。经当事双方同意,消费者又到当事珠宝店核实,取出钢珠之前的重量为3.36G,取钢珠之后为3.33G,与原戒指吊牌上的3.35G相差0.02G。结果证实这枚戒指净重量(不含钢珠)与标注的实际重量基本一致。但当事珠宝店销售的这枚戒指明显存在瑕疵。消委工作人员向当事双方耐心讲解了《消法》第二十三条等有关条款,当事珠宝店负责人承认工作上的疏漏,并对消费者表示歉意,同意消费者换货或退货。最终,消费者选择了退货,经销商退还消费者全部购货款项共9590元。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此,资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黄金产品时,一定要仔细询问、了解产品的特性,如成色韧性、售后服务细则等,并妥善保留好票据及产品“三包”凭证,以便日后有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