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四个落实”确保精准扶贫到位

27.09.2015  03:52

一是帮扶对象落实。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对接帮扶工作,对所有贫困户建档立卡,因户制定脱贫增收计划、脱贫内容、脱贫时限和帮扶措施。

  二是责任主体落实。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将全市397个贫困村纳入扶贫攻坚计划,设置397个工作小组,将所有贫困户分解落实到了各级干部头上。

  三是是跟踪督查落实。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每年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督查、通报。

  四是脱贫效果落实。今年在47个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84亿元,建设水泥路99.19公里、蓄水池98口、调整结构(核桃、柠檬、蔬菜等)8966亩。同时,对22720户、70441人实施精准扶贫,目前完成418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