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权被免去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05.08.2015  22:32

此前报道:

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段玉清) 8月5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陈正权的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同时据8月5日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的公告,陈正权的资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今年5月8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资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陈正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陈正权简历

陈正权,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四川眉山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9.09-1981.08 四川人民警察学校学习

1981.08-1987.09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工作

1987.09-1995.03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科长(其间:1988.09-1990.07在中国人民警官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95.03-1996.06 乐山市眉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6.06-1997.12 乐山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

1997.12-2000.02 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2000.02-2003.11 乐山市公安局局长(其间:2000.03-2000.05在公安部青干班学习;2000.03-2002.01在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11-2004.01 德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4.01-2007.11 德阳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07.11-2011.07 德阳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1.07- 2015.08 资阳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