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少年为转学轻信“网友” 被骗13000元
--- 乐至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
为了能够上到心仪的高中,少年在网上发帖求助不曾想竟被诈骗13000余元。近日,资阳市乐至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成功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
16岁的小军是乐至县某中学的学生,在原中学就读一段时间后,小军逐渐对就读的学校表示出了不满意。为了能更好的学习,小军萌生了想转学到乐至县另一所高中就读的想法。在多方求助无效的情况下,小军便在网上发起了帖子,想寻求能人能够帮助自己转学到心仪的学校就读。今年9月,一个网名叫“蓝狐”的网友在网上主动找到了小军,声称自己姓张,在教育局有关系能够帮小军转到任何学校就读。涉世未深的小军在与张某进行多次交流后,就对张某深信不疑。
10月5日,张某主动打电话给小军,说他已经给教育局和学校打好招呼了,转学没有问题,但是需要花钱“打点”疏通关系。于是,小军向父母要了500元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给了张某。 在初次尝到“甜头”后,张某觉得这是一条快速生财的好路子。此后,张某分别通过面谈、短信联系、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先后以“给老师送礼”、“交学费”、“交校服钱”、“办理学籍手续”等名义,多次从小军手中拿走了12000余元现金。
转眼,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11月8日,当小军再次向张某询问自己转学办理进展时,发现张某的电话已经关机了。感觉事情不对的小军和父母立即跑到学校和教育局询问,被告知学校和教育局都没有收到小军的转学申请,而且教育局以及学校的老师都不认识张某这个人。发现被骗的小军立即报了警。接到报警后,乐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立即围绕小军提供的线索开展侦查。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张某提供给小军的身份信息都是虚假的,而且联系电话也不是实名制注册。后办案民警立即调整思路,通过多方调查终于掌握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踪。11月30日,办案民警在乐至县龙门乡将潜逃回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对先后多次以转学名义诈骗受害人小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说法:
资阳市律师协会会员、四川豁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鲁建红律师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诈骗罪。
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互联网认识受害人小军后,利用小军急于转学的心理,隐瞒自己的身份,虚构自己可以通过非正常的方式帮助其实现转学目的、虚构转学就读需要支付多种费用的事实,通过这种方法,收取小军人民币13000元,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本案涉案金额13000元,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由公诉机关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过法庭审理,如果认为应当支持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和事实,那么,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