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资阳各超市自制、散装食品需配“身份证” 违者将被罚款

29.04.2015  21:41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 梁小雨 实习记者 严俊溢)今(29)日,记者从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4月6日起,资阳范围内的经营企业销售的自制、散装食品,需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标明食品品种、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违者将被处以销售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检查人员在询问龙汇超市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建立情况

29日下午,本网记者跟随资阳市食药监管局的检查人员前往城区家乐福、龙汇等大型超市,随机抽查超市内销售的自制及散装食品。在检查现场,市食药监管局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卿仲民,向超市负责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如有的超市卤制食品、酱腌菜等没有标明食品相关信息,有的超市标识标签管理混乱等。

检查人员在家乐福指出存在的问题

据悉,今年3月份,资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城区各大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3月25日召开了约谈会,要求各大型商场、超市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自制及散装食品标识标签规范等制度。

家乐福超市销售的卤制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根据检查结果,我们对雁江区两家本地大型超市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5月6号之前完善自制、散装食品的标识标签工作,如果没有做到,我们就会对其处以罚款。”卿仲民介绍道。

据悉,资阳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了规范自制、散装食品标识工作,并将建立超市及农贸市场快检制度,以检查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物,卿仲民说:“超市建立快检制度,我们进行随机抽检,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新闻热线:028-26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