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原副市长赵涌涛受贿570余万 一审获刑10年
30.06.2016 11:54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2016年6月27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赵涌涛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赵涌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扣押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涌涛在担任中共乐至县县委书记和简阳市市委书记、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赵涌涛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真诚悔罪、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30.06.201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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