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创新政府采购多个环节

09.04.2014  12:23

    问题倒逼改革,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4月4日上午,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邹雪兰接到某单位打来的电话称:“我们要采购电脑,能不能不通过政府采购,直接到网上买?”邹雪兰明确答复:“不行,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细问之下,对方才吞吞吐吐地说:“我们觉得网上买更便宜……”“哦,原来如此,你放心,到我们交易中心来采购,某些产品比网上还便宜。

    据了解,近年来,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的多个环节进行改革创新,在节约资金、确保供应商公平竞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双保险限价 节约采购人资金

    在政府采购最常用的方式——协议供货里,由于商品事先价格主要由协议供货商确定,一些“不规矩”的协议供货商就私下结成价格同盟。每逢政府采购时,大家共同“抬价”、轮流“坐庄”,造成“协议供货无节约”的怪圈。

    “但这些做法,在程序上却是合法的。”该中心主任夏木礼无奈地说,因为供应商的投标是自主行为,是法律赋予供应商的权力,只要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合理合法行为,那任何单位都不能干预。供应商“我的商品就愿意标这个价,谁也管不着”一句话,就能把你顶得哑口无言。

    对此,该中心经过反复论证,最后为协议供货设立了“双保险”制度:首先对商品进行市场摸底,在协议供货竞价电子系统上,设定出各项商品的最高投标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限价,报价将会被系统自动打回;然后,在每单协议供货竞价结束后,中心工作人员会将成交价格与京东、国美等网站的同类产品进行网上比价,若成交价格超出了这些网站报价的9%,就视为无效报价,并对该供应商作出相应处罚。“‘双保险’很管用,我们这里好些供应商都交过‘学费’了。”夏木礼笑道,不仅限制高价,又保障了充分竞争,某些商品招标下来比网上还便宜。一次,资阳市交通运输局预算投入4000元购买1部数码相机,通过协议供货商竞标,最终以3600元的低价购得,较当当网同种商品价格便宜了58元。“供应商的暴利问题基本都解决了,一些曾经的‘中标专业户’叫苦不迭——政府的钱越来越难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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