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20期:下月1日起 资阳凌晨两点后滞留酒吧将登记

02.09.2014  10:59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记者李百灵)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279号政府令)己于2014年6月14日公布,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9月1日,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何力来到四川在线资阳频道做客大型视频访谈节目《民声》,为大家解读《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视频:民声20期】)

   主持人:首先请介绍一下《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出台的意义,好吗?

  何力:好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必然途径,省政府出台的《办法》,对全面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办法》以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的盲区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充分发挥单位、行业场所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申报中的基础作用,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治理,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特别是为“一标三实”采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减轻了民警的采集负担,破解了信息动态更新维护的难题。

   主持人:什么是一标三实采集?

  何力:一标三实采集就是当前我们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的采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当前正在开展的简称“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提供了支撑,通过个人、机构、场所、企事业单位等的协助,拓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渠道,实现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管理,对提高公安机关信息化、动态化条件下的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主持人:在此次颁布的《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中,关于流动人口的界定,和以前有什么不同?能详细介绍下吗?

  何力:在此次颁布的《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中,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而不是通常所说的离开户籍所在地乡镇到其他地域居住的人员。这是和以往在流动人口界定上最大的不同。

资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何力

   主持人:那么,流动人口信息又具体指的是哪些信息呢?

  何力: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信息,是每一个流动人口和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尽的义务。

   主持人:在实际工作中,流动人口应该如何申报个人信息呢?

  何力: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

   主持人:网友们很关心如何用网络来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何力:目前,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网络申报平台还在建设过程中。一旦建设完成,将会向社会公布,欢迎登录。

   主持人:刚才,你提到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那么,具体哪些场所应该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呢?

  何力: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主持人:《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如果流动人口不配合,有什么处罚措施吗?

  何力: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流动人口违反《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单位、场所违反《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

   主持人:由于流动人口信息涉及公民隐私,广大网友很关心《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在这方面有何规定?

  何力:《《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和十八条对保护公民隐私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距离《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正式实施,只有一个月了,公安机关作为牵头单位,又有何举措呢?

  何力: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主要是做好实施《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学习《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二是在《办法》实施前,组织开展全覆盖的集中宣传工作。内容包括三个层级宣传的全覆盖。第一个层级是市县两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资阳公安微博、资阳公众网等网络媒体对《办法》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宣传。第二个层级是派出所要对所管辖的物业管理、娱乐场所、网吧、旅馆、酒吧、茶楼、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宣传。第三个层级是发动统筹街道(乡镇)(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运用召开宣传发动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全方位的覆盖宣传。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了解《办法》的主要内容,支持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做好平台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三是在九月初与登记申报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先行对接,建立初步的工作机制。对应《办法》当中提及的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大中专院校,(具体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卫生、民政、宗教局、住建局、教育局进行对接或者以政府办召开协调会的方式,形成《贯彻〈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四是规范设立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受理点。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在各居(村)委会、派出所设立流动人口登记点,明确专人受理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工作。办理《暂住证》,确保十月一号《办法》顺利实施。(新闻热线:028-26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