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乡镇超市“大盗”落网记

11.07.2016  14:22

 

        两人是多次刑满释放的“前科”人员,两人在狱中相识“相交”,两人出狱后因相同“喜好”一起共谋发财大计,两人再次落网乐至。

      今年7月3日,两人被乐至县公安局移送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两镇超市    连发盗案刑警介入

2015年9月30日8时许,乐至县公安局良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一群众报案称:其在良安镇经营的超市内被盗香烟若干和部分现金,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刚过完国庆节的第一天,乐至县宝林镇的一家超市也发生了类似的盗窃案。

同样案件的连续发生引起了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刑警大队民警为主的专案组,进行专案侦查。通过调查,警方锁定了此案是有前科的李某某和许某某二人所为。专案组马上对李某某和许某某实施抓捕,但二人行踪诡秘。侦查员紧追不放,于2016年元月18日,分别在简阳市简城镇南门的一出租屋和新市镇的一出租屋将李某某和许某某抓获归案。在审讯室里,面对民警,两个多次“进宫”的“老油条”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狱友结伙  不思悔改重操旧业

李某某, 1994年、1996年分别因敲诈勒索在资阳大堰农场被劳教一年、二年,2001年、2006年分别因盗窃罪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年。2012年释放后在成都、简阳等地打工。

许某某,1994年他因犯抢劫罪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限徒刑八年, 2002年又因犯盗窃罪被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7年再犯抢劫罪被上述法院判处有期限徒刑十一年。从16岁开始到 36岁期间,他的人生绝大部分光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2003年,许某某第二次在阿坝监狱服刑中结识了李某某。因为是老乡距离一下拉近了,彼此无话不谈,很快成了好朋友。二人的刑期不同,先后释放出了监狱,也就断了联系。

许某某第三次出狱后,亲戚们不理他,老乡和过去的朋友一旦看到他就躲得远远的。一天,他忽然想起了当年的狱友李某某,“我出来后,去年给一个用‘打鱼机’开赌场的老板收钱,不久被公安机关查处了,我现在也没得事做。”李某某在电话中对他说。从此无所事事的二人经常在一起喝茶闲聊,打发时光。每当说到钱,二人同感没钱的日子难过,总想改变目前的境况。

2015年9月中旬的一天,许某某提出:“乡镇上的监控少,我们去偷那些地方的超市或门市里的东西,干不干?”“干就干麻,怕啥子,反正缺钱花。”二人一拍即合,准备了线帽、口罩、手套各两套,同时购买了改刀、手电筒、口袋和千斤顶等作案工具。

                                                            流窜乐至  深夜出没大肆盗窃

9月底的一天晚上,李某某骑摩托载着许某某窜到乐至县良安镇一超市,盗走该超市软硬中华、天子、玉溪、黄鹤楼等多种名贵香烟80余条和部分衣服、现金700余元。随后,二人逃回简阳,二人把烟全部卖给获赃款7000余元,每人分得3500余元。

一个星期即国庆节的最后一天下午,二人骑摩托车窜至乐至县的宝林镇,在街上遛达了一圈,发现一家超市的后面是一块土,邻土面一堵墙的上方有一个窗户,弄开窗户就能进超市,二人决定把这家做了。

次日凌晨,二人骑车该镇另一家超市,盗走红河V8、中华、黄鹤楼、天子、利群、经塔山、红双喜等香烟,变卖后共获赃款10000余元,每人分了5000多元。

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二人骑摩托车 到简阳市江原镇,在一超市内盗走40条玉溪等香烟和800多元现金。

……

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许某某先后还在简阳的清风、莲花、棉丰、安乐、雷家乡及三合、养马、禾丰、三星镇的超市或门市实施了盗窃,二人盗窃的一系列赃物共折合人民币价值40多万元。

今年7月3日,乐至县公安局已将该案移送乐至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无疑,等待他们的又将是漫长的牢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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