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房屋拆迁纠纷打了14年官司 资阳中院真情化解

17.07.2014  17:20

  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李雪 记者 李百灵 实习生 王宵潇)2014年7月9日,资阳市中级法院调解中心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一位为自有房屋安置问题打了十余年官司,从中年妇女变成了六旬老妇的上访人林某,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连声说道:“谢谢周院长!谢谢罗庭长!谢谢各位法官!谢谢你们了!给你们添麻烦了!房子在你们的主持下终于解决了,我从此不再上访了!”望着老人满意的笑容,中院审监庭的法官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场历时十四年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终于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自有房屋安置成问题 屋主多次上访终成“骨头案

  此案源于原资阳县城关镇小南街63号房屋的拆迁。讼争房屋系1950年吴某之父购买,吴某及其妻子林某一直居住。1983年9月因资阳县扩建街道,林某与资阳县市政建设管理所签订了一份《拆迁房屋残值补偿协议书》,并领取残值等费用。房屋被拆除后,吴某、林某由开发公司安置在和平路南段50号公房居住。1999年6月,和平路南段拆迁改造,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吴某、林某被临时安置在雁江镇后西街杂技艺术宫七楼居住。为方便经营生产,开发公司为解决信访又优惠售给吴某、林某店面24.82㎡。后因吴某、林某认为此安置不符合有关国家政策,提起诉讼,请求按原有建筑面积安置营业用房兼住房。

  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又被发回重审,林某在上访、信访、控告的道路上不停奔波,该案亦成为资阳赫赫有名的“骨头案”。

   审监庭法官真情解心结

  通过与吴某、林某交心而谈,发现其因诉请一直得不到支持,遂对法院、法官产生偏执看法。了解两位老人的心理状态后,罗庭长亲自带领合议庭成员,自发购买了水果去两位老人居所探望,倾听、了解两位老人目前生活居住情况,冒着酷暑高温与老人一起实地走访、调查住房、营业用房实际状况。

  通过审理,两位老人的诉请仍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宣判后合议庭成员主动向两位老人释明法理,将判决结果进行法律、政策解说,晓之以理,明之于法,让两位老人理解法院的裁判,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和帮助解决其住房问题。

  因为其住房迟迟没有得到解决,结案后两位老人仍不时到区、市两级信访部门上访,还经常给院、庭领导打电话或者到办公室信访。6月市联席办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予以通报并交予法院办理。为彻底解决两位老人的居住难题,周院长牵头多次作出指示并与市、区两级政法委领导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合议庭成员与资阳市雁江区建设局、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公房管理所积极协调。经过多次磋商,各方一致同意由公房管理所提供一套住房供两位老人租赁居住的方案。居住问题解决了,堵在心里多年的疙瘩也解开了,两位老人承诺息诉罢访,安心生活。(新闻热线:028-2622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