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意见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

31.05.2016  11:17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要把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意见提出,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19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部分不适宜整合的支出除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确保资金精准有效使用。
    意见还规定了总时间表,试点范围包括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6年,各省(区、市)先选择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贫困县开展试点,2017年推广到全部贫困县。
    意见强调着力探索从省级层面整合各类涉农、扶贫资金的途径和办法,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精准分配。记者从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获悉,我省在88个贫困县落实涉农资金整合,具体时间表在拟定,将在2017年推广到全部贫困县。
记者 刘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