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瞒报截留资金 广元苍溪三名新农合管理员获刑

10.07.2015  17:21

四川在线消息(李丹 莫东鸣 四川日报记者 程文雯) 近日,广元市苍溪县纪委通报了一组合管员非法盗用农民“救命钱”案例,追缴赃款210多万元,新农合管理员白某新等三名系统内“蝇贪”被判刑。

苍溪县石马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白某新,于2011年至2013年间,先后虚构石马镇多名村民住院事实,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58万多元。案件查实后,苍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白某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白某新违纪违法案揭开了新农合资金监管漏洞,此类案源背后绝不是个例。此后,苍溪县纪委联合多部门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检查,一个个“蛀虫”又相继被揪出……

龙洞乡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陈某,于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期间,利用为患者代报异地住院医疗补偿款的机会,伪造异地住院病人病历和住院费用清单虚报新农合补偿款,并截留部分患者真实报账补偿款,骗取侵吞新农合资金27万余元。

东溪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员王某闵,于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期间,以职务之便,在受理审核患者报销新农合住院补偿款过程中,隐瞒实际报账金额,截留应支付给患者的住院补偿款共计4.6万多元据为已有。

苍溪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王某闵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