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于吸引社会资本 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实施市场调节

09.10.2015  11:53

  10月8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放开部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即日起放开供水方与终端用水户通过协议商定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市场调节价。

  水价放开后,供需双方在综合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和水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上,自主协商确定供水价格。“放开后水价不可能大涨。”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范围只是此前供需双方已有价格协定的部分,政府部门不再干预。至于大型国管灌区的农业水价、城市的供水价仍采用政府定价。

  省水利厅建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更多的是向外界传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社会力量出资后,会有更为匹配的市场机制引入,也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存在。

  根据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3部委发布的首批12个水利项目PPP试点名单,成都的李家岩水库名列其中。省水利厅建管处相关负责人认为,《通知》是相应的匹配措施,“不仅着眼于李家岩,《通知》已涉及到后期运行管护的细节层面。”《通知》也在为农业水价改革探路。农户或社会资本自主修建的小型水利工程,也可适用《通知》,“这些工程体量不大,市场机制在小型水利工程方面起到的效果,可为大型灌区的农业水价改革提供参考。”(记者 王成栋 梁现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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