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新三板全国扩容方案出台

15.12.2013  18:25

    新华网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赵晓辉 张晓博)国务院14日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新三板全国扩容方案正式出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2年9月正式注册成立,是中国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据介绍,与证券交易所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股东少于200人公司挂牌无需证监会审核,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自律审查。

    与证券交易所市场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针对自然人投资者,新三板将从财务状况、投资经验、专业知识等三个维度严格准入条件,提高投资者准入门槛。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在职能分工和服务定位上与现有的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存在较大差异,是一种功能互补、相互促进的关系。总体来看,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后不会对A股市场产生资金分流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