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两名副市长被行政记过
21.01.2014 10:53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本报南宁1月20日电 (记者庞革平)1月20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举行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32人因 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 被追责,贺州市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被行政记过处分。
2013年7月,西江主要支流之一贺江发生镉、铊等重金属污染事件。7月7日,贺州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将该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清面村的汇威选矿厂锁定为此次事件的重要污染源,随即将生产业主及相关人员控制。10月11日,该案中首个提起公诉的案件——原贺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黄强涉嫌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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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2014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