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县委书记被控受贿4000余万元

03.12.2014  23:55

  新华网银川12月3日电(记者张亮) 2日至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原县委书记方仁涉嫌受贿一案在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方仁受贿金额达4000多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方仁在担任银川市经贸委主任,贺兰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查明,方仁在2005年至2013年间,共接受96个单位或个人177次贿赂,总计人民币3300多万元,美元44万元,欧元43.8万余元。其在收受贿赂前后,为企业或个人在工程承包、土地出让、工程款拨付、职位调整等方面提供便利。

  庭审中,法庭对检方指控方仁涉嫌的95起受贿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辩论。案件当庭没有宣判。

  方仁于2013年年中,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自治区纪委“双规”。2014年7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由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原标题:宁夏一县委书记受贿案开审 被控受贿4000多万元)

编辑:SN182

文章关键词: 县委书记 反腐 宁夏检察机关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