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办助学贷款要求开无犯罪证明 宜宾南溪区回应:8月已取消 2015-11-05 07:58 来源: 华西都市报
警方出具的证明
日前,宜宾市南溪区一大学生因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前往户籍所在地长兴镇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当地派出所民警在证明后就办事程序附文质疑相关部门和银行。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南溪区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系协助该区一银行收集和审核相关资料,由银行发放贷款。而从2015年8月(今年助学贷款开办)以来,银行已对助学贷款部分手续进行简化。
大学生被要求开无犯罪证明民警质疑 网友称快
“请问教育局和银行,贷款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贷款是以还款能力还是以有无犯罪记录来确定?国务院一再强调简化办事程序,尽量减少给办事人员不必要的麻烦,贵单位有这样执行吗?”这是今年8月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分局长兴派出所民警为该区长兴镇长春村大学生何某开具的,用于办理助学贷款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1月4日,该证明被网友晒了出来。
从网友晒出的证明内容显示,派出所民警在为何某开具无犯罪证明的同时,还在该证明中质问银行和教育局,是否按简化程序办事。11月4日中午,这一证明迅速走红。“有这样的警察,太好了!”、“就是,现在这样那样的证明太多了,国家都说要简化老百姓办事流程,这些单位还老是喊开这样的证明,这回终于有一个部门能站出来为老百姓讲句公道话了!”网友对此证明拍手称快。
南溪区相关部门调查回应8月已取消 银行称改进
昨日,记者从南溪区宣传部了解到,南溪区某银行为全区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按照银行上级部门规定,要求借款人遵纪守法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协助银行为全区大学生提供助学贷款服务,根据银行提供的资料清单收集和审核相关资料。而公安部于2015年8月公布的《公安机关不再出据的18种证明资料》规定要求,不单独向公民个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长兴镇派出所民警据此在为该大学生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时添加了备注文字。
银行负责人介绍,2015年8月(今年助学贷款开办)以来,为响应国家政策,方便客户,简化手续,提升办事效率,他们已对助学贷款部分手续进行简化,包括放宽年龄限制,不再要求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确保各项惠民利民便民举措落到实处。但此项便民举措实施后,该行未及时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更新资料清单,此次事件系相关部门与银行信息不对称造成的。
银行负责人表示,银行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信息沟通,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记者 伍雪梅)(资料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