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落马金融高管增至12名 过半栽在“贷款腐败”上

17.09.2014  20:33

    新华网上海9月17日电(记者杜放、罗政)一天内3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被调查,仅9月上旬就有4位金融机构“一把手”落马。据各地纪检及公安部门通报,截至目前,今年年内落马的金融高管已增至12名,“十八大”以来,已有40余名金融机构负责人被查或被批捕,涉及银行、券商、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

    根据广东省纪委9月5日通报,梁棠任广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易方达基金公司董事长等职期间,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非法获利,兼职取酬,数额巨大,目前已被开除党籍,收缴其违纪所得,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9月10日,中央纪委网站先后通报多名金融高管被查。先是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杨进先(正厅级)被查,4个小时后,内蒙古农村信用联合社主任武文元、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党委书记王振坤也被公布接受调查。

    记者梳理发现,过半金融机构高管都栽在了“贷款腐败”上。专家认为,垄断地位和贷款资源的稀缺性已共生为金融腐败的温床。亟待加强审批权力问责,避免高管们游走在“灰色地带”。

    “有利可图是造成腐败的直接动因。”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费方域说,造成贷款腐败最直接的原因是高额的息差。比如,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行长的杨琨先后收受财物3079万余元。今年6月的庭审记录显示,2004年后,杨琨先后为多名贷款遇到麻烦的地产商“说好话”,或启动“特事特办”,帮助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顺利拿到数十亿元贷款。

    “特别是目前银行体系内贷款利率和市场上的贷款利率差距很大,即使支付高额贿赂,从银行拿贷款仍然是合算的。”费方域说。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奚君羊认为,贷款腐败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资源的稀缺性,产生了大量的寻租空间。另一方面是资源的垄断。“两者共同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遏制腐败首先需要加强风控。

    值得注意的是,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及中小银行区域分支行已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专家认为,地方银行在地方具有资源稀缺性和垄断地位,已成为寻租监管的盲区。

    据介绍,国内一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粗糙,一些不合乎贷款标准的项目钻了空子。“另一方面,改革还是要走市场化道路。目前很多金融高管其实都是行政官员,不用对出的问题负责,没有职业经理人的问责制度。”奚君羊说。

    “贷款腐败”还使原本不能取得贷款的企业获得贷款,挤压了正常的信贷通道。东部某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业银行营业部总经理认为,现在的情况是银行乐于给大企业低息“送钱”,中小企业则想尽一切办法都拿不到钱。

    “随着利率市场化,还需要提高贷款审核的透明度,分散贷款审批的权力,不能一个人说了算。”费方域建议,机制设计上仍应加以完善,真正减少人为操纵的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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