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非法添加亚硝酸盐被吊销许可证
处罚
法院判决:
厨师郭普海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工商局处罚:
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顶格处罚
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公开资料显示:亚硝酸盐通常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业中,人体摄入0.3~0.5克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
四川在线记者 杨丹 付雨甍
2月18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东城根南街13号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亚硝酸钠(俗称亚硝酸盐)案进行审理,厨师郭普海构成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昨日,记者从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法院判决后,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青羊区贵锋老妈蹄花店作出如下处罚:一是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二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货值金额十倍的顶格处罚;三是将该店负责人纳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黑名单”。
据了解,青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采取零容忍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来确保广大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网友声音
清谷晋客:就是应该这样重罚,看谁还敢乱来。
博妮哈哈:好!多多打击食品安全问题!
地球向东转:逮厨师有啥子用,还是老板喊的!
钟学隽:做食品,良心很重要。
专家说法
过量食用亚硝酸盐
会引起急性食物中毒
“如果在肉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可以让食物颜色变得好看,也能提高风味。”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刘书亮说,在腌制肉制品的过程中,如果添加适当的亚硝酸盐,还有抑制细菌的功能。
“平时我们吃的蔬菜里也会含有亚硝酸盐,只是我们的摄入量不多,不然会引起急性食物中毒。”刘书亮说。
2012年6月,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用亚硝酸盐作为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