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攻克制约扶贫开发体制机制障碍

11.12.2013  11:48

贵州的扶贫开发要立足于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根据全国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和我省的工作实际,改革制约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全国扶贫开发做出示范。主要实施以下几项改革: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攻坚管理体制,切实做到结对帮扶干部到户到人、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到人、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到人、农村危房改造到户到人、扶贫生态移民到户到人,改“漫灌”为“滴灌”,实现对贫困户的精准扶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分级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和典型抽样调查,切实摸清我省贫困人口底数,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充分发挥“帮联驻”干部、大学生村官、扶贫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力量的积极作用,夯实精准扶持贫困户的组织基础。

 

  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制定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扶贫导向考核机制,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评价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引导贫困地区党委和政府把工作重点调整到扶贫开发上来,实现由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向主要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继续实施“减贫摘帽”和“摘帽不摘政策”激励措施。

 

  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贫困地区公共投资力度。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通过政策性因素,对重大扶贫专项、以奖代补等资金,采取竞争性方式合理确定到县资金规模。扶贫项目审批权原则上下放到县,对产业覆盖不到的地区,探索实行“一卡通”直补到户。改进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方式。加快扶贫资金项目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扶贫资金监管。

 

  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推行“政银企农”合作模式,由政府主导产业、企业(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申报贷款、扶贫金融评估、多形式联合担保、项目市场运作、扶贫贴息支持、企业承贷承还;积极探索农户使用房产、林权、土地经营权等作抵押贷款的有效方式;对农户实行“直补到户、合作自愿、入股分红、退股还本”等“造血式”扶持模式;大胆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能人大户在扶贫开发中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贫困农户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