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推进机制创新力克贫困“堡垒”
改进扶贫考核方式 改进扶贫资金使用方式 改进扶贫项目实施方式
贵州推进机制创新力克贫困“堡垒”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近期明确要求,以同步小康为统揽,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围绕创建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明确目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贵州扶贫“三步走”的发展目标。
贵州是全国同步小康难度最大的省份。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向绝对贫困发起总攻,2012年贵州省减贫226万人,5个重点县128个贫困乡实现“减贫摘帽”,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69元,增长16.3%。
极贫威宁迎难而上的成功经验为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作出重要示范。被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为“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县”的威宁自治县,近年来,凝心聚力、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勇于争先,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色产业迅速崛起,农民收入大幅提高,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成功走出了一条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的新路。
数据显示,按照国家2300元的扶贫标准,截至2012年底,贵州还有农村贫困人口923万人,约占贵州省农村户籍人口的三成。而这些贫困人口95%集中在深山区、石山区和革命老区等连片特困地区,其中75%处于深度贫困中。
为奋力打好贵州省扶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这场硬仗,省委省政府近期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明确要求,总结推广“威宁试点”经验,按照“扶产业、强基础、提素质、优保障、抓环保、促开放”的要求,在坚持以往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全面提升扶贫开发质量和效益。
切实改进扶贫考核办法。调整考核指标体系,把贫困地区干部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对贫困县的考核,与同步小康创建指标相衔接,由主要考核GDP增长转为主要考核扶贫成效,对重点县率先实行扶贫导向考核机制。今年首先选择综合排序在贵州省后13位的贫困县作为试点,明确评价方式,扶贫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实现“减贫摘帽”或率先达到小康县标准的,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提拔使用。深入推进“减贫摘帽”,实行“摘帽”绩效与政绩考核挂钩,对“摘帽”县乡实行项目资金奖励。
切实改进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建立竞争性分配机制,推行扶贫资金“绩效分配法”,根据上年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扶贫工作绩效,确定下年度资金分配额度。调整扶贫资金使用投向,将中央到省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的80%以上用于“五穷”(穷片、穷县、穷乡、穷村和穷户),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在贫困群众身上。并以县为单位整合扶贫资源,真正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切实改进扶贫项目实施方式。严格项目立项审批,集中投入加快形成“十大扶贫产业”,通过“三个细胞工程”扶持扶贫产业未覆盖的贫困地区。强化项目到户到人,坚持“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实行精确瞄准,切实做到“五个到户到人”,即:结对帮扶干部到户到人,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到人,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到人、农村危房改造到户到人,扶贫生态移民到户到人。
切实改进金融扶贫方式。推行“政银企农”合作模式,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扶贫金融评估、多形式联合担保、项目市场运作、扶贫贴息支持、企业承贷承还”的融资机制。积极组建扶贫开发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支持片区县发展村镇银行等微型金融机构,探索建立产业基金,解决贫困地区贷款难题。
省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9月中旬在威宁召开的贵州省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奏响了深入打好扶贫攻坚第一民生工程硬仗嘹亮的集结号和冲锋号,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深入推广“威宁试点”经验,着力抓好以改革贫困县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扶贫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攻克减贫增收、资金制约、教育培训、基础建设、社会事业等五大难题,进一步提升扶贫开发综合成效,造福更多的扶贫对象。
据悉,今年贵州将力争完成150万人脱贫、5个重点县86个贫困乡“减贫摘帽”。按照扶贫“三步走”时间表,到2016年,20个县(市、区)实现全面小康,3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00个贫困乡实现“减贫摘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到500万人以内;到2018年,全面实现5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934个贫困乡“减贫摘帽”,80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到2020年,全面实现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目标,建成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示范区。(赵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