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项行动”筑牢“美丽乡村”基础

07.11.2013  10:56

(记者吴秉泽)贵州省日前正式启动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六项行动计划,力争用5到8年时间,投入资金1510.68亿元,将该省农村建成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幸福家园。

  贵州省委书记赵克志表示,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建设“美丽乡村”是该省推进扶贫开发、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人居环境脏乱差问题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作为我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交通不便、水利不足、信息不通,是长期阻碍贵州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拦路虎”。

  2001年以来,贵州省广泛开展以“富、学、乐、美”为主题的“四在农家”创建活动,有效改善了农村发展环境。目前,该省已建成1.6万余个“四在农家”创建点,覆盖9000多个村,受益群众超过1500万人。今年8月,该省还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重点试点省。

  根据此前确定的规划,到2020年,贵州省将累计建设通组(寨)公路6.5万公里、人行步道5.2万公里,实现“组组通公路”、原“撤并建”行政村100%通畅,小型水利工程发展耕地灌溉面积累计达到662万亩,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8.63万户、新建及改造电网线路6.75万公里,实现“户户通电话”,“美丽乡村”累计覆盖6.9万个村寨。

  根据规划,“六项行动计划”到2017年将完成投资1422.47亿元。这笔巨大的资金,贵州省将采取争取增量、统筹存量、企业自筹、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和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解决。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该省将在县级层面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根据建设规划,从项目申报环节抓起,推进资金整合。

  此外,该省还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市)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构建起多渠道、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六项行动计划”融资体系。

  在项目实施上,贵州省要求除施工技术复杂、安全系数要求高的项目外,原则上采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由群众投工投劳自主建设或乡村组织施工队伍完成,不得发包、转包、分包。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贵州按照“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本届政府任期结束的2017年、与全国实现同步小康的2020年三个时间节点安排建设任务,重点以到2017年为时间节点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分年度确定工作任务和工程量,确保在2015年、2017年有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