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细化措施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5.10.2014  22:22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坚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点,细化措施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学校签订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食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到定岗、定责、定人。

二是 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零距离、全覆盖对全市学校法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厨师长进行业务培训,全面讲解学习《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培训学习面达100%。印发宣传单行小册子8000份,分别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和乡村厨师。

三是 全力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眉山市学校食堂分类建设指导意见》,全市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高标准改造学校食堂,目前全市84%的公办学校食堂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四是 制定了《眉山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导细则》和《眉山市学校食堂岗位操作规程指导细则》,明确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六项要求,细化了十一个关键环节岗位操作规程。

五是 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进学校食堂透明厨房管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试点,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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