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办法”

04.09.2014  12:38
   四川在线德阳频道消息(谢玉琼 记者 兰海艳) 为全面贯彻落实德委办〔2014〕49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德阳市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办法(试行)》的精神,近日德阳市统计局召开局党组会议,审核通过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述责述廉”实施细则。

  该《细则》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单位党组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和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细则》包括“会诊制”、“背书制”、“台账制”、“述责述廉”、“讲廉考廉”、“约谈制”等六项举措。每项举措都明确了相应的时间、内容、要求、参加人员、时限、结果应用等详细工作要求。

  在《细则》中全面细化和完善了“约谈制度”,实行四级约谈制。约谈是针对单位干部职工廉政守纪等方面,由组织进行的教育谈话,主要内容包括被约谈的原因和目的、诫勉要求与规定等。约谈制的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守纪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