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 明:深入贯彻《督导意见》 督促各方切实履责

25.02.2020  19:50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督导意见》),是建国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的具体体现。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是以新理念引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创新政府督查问效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督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定位准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具体、问责有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督导意见》的出台必将对督促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教育督导系统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督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肩负好教育督导历史使命。教育督导是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教育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进依法治教、加强教育科学管理、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教育督导是政府教育工作的内部自我监督,是政府在教育治理中行使的监督权,其政府行政权力的基本属性决定了教育督导在教育活动中的独特性与不可替代性。

新时代教育督导肩负着主动促进政府教育决策落实,保障政府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实现的重要历史使命。具体而言,新时代的教育督导必须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规范发展。因此,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服务于新时代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大局,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解决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九个坚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育规律特点,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统筹实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教育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把握好教育督导主要任务。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新要求,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制度。

一要坚持强化治理。理顺教育督导管理体制,完善督导机构设置,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是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教育督导职责体系包括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而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是其三大职能,其中督政是关键、督学是核心、评估监测是基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一独立、三职能、两并重”,即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职能体系,形成督政与督学并重、督导与评估并重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政策标准体系,引领教育管办评的分离,推动教育管理向教育治理转变。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二要坚持督政为首。督政是优先发展教育的重要保障。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关键是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把党和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各项教育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进一步完善教育督政制度体系,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层层压实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职责,才能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办与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的教育。

三要坚持督学为本。督学是规范发展教育的重要抓手,是教育督导的“最后一公里”,是促进学校规范办学,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完善学校督导的政策和标准,创新督学工作机制,通过经常性督导、应急性督导等多种督导方式,督促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同时,需要加强督学的聘用与管理,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督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要坚持评测为据。评估监测是科学发展教育的重要前提。有效开展评估监测是既是教育科学决策、教育问题诊断的重要手段,也是督政、督学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一是要统筹规划教育评估监测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评价制度体系和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着力破除“五唯”问题。二是扎实做好各级各类教育评估监测。实施分类评价,深入开展各项评估监测工作,为科学决策与问题诊断提供依据。三是要加强评估机构队伍建设。要培育和扶持一批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壮大评估监测队伍。

三、落实好教育督导当前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接国家教育督导改革的总体部署,优化管理机制、完善运行机制、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结果运用,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实施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形成覆盖全面、结果权威、问责有力、整改有效的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就是,对标《督导意见》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深入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和《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加快完善具有四川特色的教育督导制度机制;持续开展对市(州)政府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确保全省整体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完善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办学日常监管;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适时开展涵盖各级各类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督导,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快完善教育监测评估体系,督促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教学质量办学。重点围绕幼儿园办学质量、义务教育学业质量、中职办学能力、高职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以及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本科教学评估等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提高督导实效。

最为重要的是,要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督导意见》提出的八大制度,细化教育督导问责的具体措施,以严格问责强化结果运用,树权威,增实效。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特大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敢于亮“齿”亮剑,问责到底。同时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深入贯彻落实好《督导意见》,既要加强学习宣传。要认清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充分认识教育督导的历史使命和战略地位;要深刻理解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厘清改革面临的瓶颈和制约因素;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聚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注重督导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更要抓好组织落实。按照《督导意见》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结合各地各级政府实际,研究提出具体落实措施,让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落实,确保教育督导“长牙齿”,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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