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专家座谈会领导与专家发言

28.10.2013  18:50

 

编者按:5月24日上午,省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与省社科联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家座谈会在省社科联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赵英主持。省委宣传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在蓉高校的领导及社科专家就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中关于社会科学普及方面的规定进行了深入探讨,为《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建言献策。与会专家发表意见后,省社科联主席席义方作了讲话。现将席主席讲话与专家发言根据录音整理如下,供学习参考。

省社科联主席席义方在学习贯彻

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

刚才,与会同志们对《条例》修订颁布的意义和如何贯彻实施好《条例》讲了许多很好的意见。会后,请办公室把这些意见建议整理好,以不同形式刊发,以促进各方面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使《条例》得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从而进一步做好科学普及工作。借此机会我也讲一点认识,提一些建议。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修订颁布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历来是很重视的,把它作为提高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实施科教兴川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本世纪初,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科学技术普及法》,省人大常委会也制定了《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保障和促进我省科普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来看,在当时条件下制定的《条例》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没有涉及到社会科学普及的相关内容。当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对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还是作了不少工作。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各级党校干校的干部培训,各级媒体上开辟的专栏,面向群众的宣传讲座等,很多都是学习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的内容。但是在强调法制的今天,一项工作有没有法律或法规明确的规定,对工作的力度、保障措施、工作的持久性是大不相同的。我省修订《条例》时把社会科学纳入其中,是有开创性意义的。当然,原来的《条例》中还有其他一些不适应的地方,省人大常委会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都一并作了修改。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等纳入科普的内容,把社科联和科协同样作为科普工作的重要社会力量赋予其科普的职责和任务,是这次修订《条例》的一个亮点。《条例》颁布后得到了全省社科界的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其他兄弟省市社科界的充分肯定。

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角度看,新修订的《条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意义:一是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要坚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要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当前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时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出发,进一步重视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包括法律知识、财经知识等等,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的人文素养显得更为迫切。所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应该重视抓好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二是《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省科普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一项工作,有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就有了权威性、强制性、稳定性,法规是向全社会发布的,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都要遵循,同时,它的贯彻情况也将受到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三是明确了科普的性质和各方面的责任。以法规的形式明确科普是公益性事业,政府就要主导,不能市场化、商业化;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媒体就要加强公益性宣传;各级科协社科联要按照规定,依法担负起职责和任务。所以,有了《条例》的保障,必将对我省科普工作产生有力的推动。

二、贯彻落实《条例》需要各方面依法履职,共同努力

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就失去了意义。《条例》涉及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当前建议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条例》的宣传。要使《条例》的精神和规定为各个方面特别是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所了解。首先,各级人大有关部门和刊物,各级社科联和自己的刊物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同时,也要协调其他媒体开展这方面的宣传。

第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为科普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一是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列入有关工作计划,对《条例》规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各有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二是科普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现在,各级政府一般都列出了自然科学的普及经费,按《条例》的规定,今后还应该有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以便开展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完善各级科普场所。

第三,人大要加强检查监督。建议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一年以后省人大要开展执法检查。如果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安排上有困难,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也可以开展一次《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无论哪种形式,都是对《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力推动。

第四,各级社科联要把社科普及作为重要职责和经常性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出成效来。社科联作为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要一手抓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一手抓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市、县社科联更要着力抓好社科普及工作。新的形势要求我们要创新工作理念、增添工作措施、搭建工作平台、抓好工作载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社科普及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建议省社科联党组的同志在市州社科联工作会议上再强调一下贯彻好《条例》的问题,首先要自己学习好,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切实把社科普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抓出成效来。

           

专  家  发  言

王素(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一、社科普及工作重要性

1、这次会议很有必要,对认识社科普及工作重大意义的一个推动。十八大把创新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省上也把创新驱动也作为三大战略之一。创新驱动内涵非常丰富,包括理念、制度、机制、科技的创新,承担创新驱动重任的,社会科学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2、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夺取新胜利,其中非常重要的是马克思主义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特别是大众化,要求把很多理论和社科知识普及到老百姓中去。

3、当前,社会稳定是重中之重。目前看来,很多社会问题的出现,仅仅依靠发展是不能很好解决的。统一思想认识、构筑共同的思想基础,更多地落在哲学社会科学上。当前是一个困难很多、矛盾交织的特殊时期,把全省、全国人民的思想凝聚起来,社科普及担当着很重的任务。

二、社科普及工作主要由社科联负责。多年来,社科联在这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社科联组织建设成果明显;社科普及工作手段多样,社科普及规划项目、社科普及基地、人文讲坛等等,对全省社科普及工作也安排了一定的经费;特别重要的是社科普及立法,是四川社科战线一个里程碑的大事,四川走在了全国前列。社科普及立法,使社科普及工作在地位上、程序上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有了法律依据,很有意义。

三、《条例》实施半年,已有成效。《条例》很具特色:1、定位精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同等重要,以法律加以规制,纳入同一个法规规定,使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之间有了直接鲜明的对比,立意更高,定位更精准。2、有创意。国家有中国科协、文联、作协,它们对各省市区科协、文联、作协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指导和支持,有力地推动了他们的各项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没有全国社科联,这对各省市区社科联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一定地影响,不利于全国社科界力量的整合。四川在法律条文中把社科联在社科普及工作中的职责、作用作了阐述,对我省社科联工作是一个很大的支撑。3、立法缜密。从总则到组织机构、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按照立法规范,把应该讨论的方方面面都作了规定,确保整个社科普及工作都能找到法律依据,谁主导、谁领导、谁协同、如何从制度上保障社科普及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方面都涉及到了。

四、《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1、按照《条例》的规定做好社科普及工作,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座谈会是一种形式的推进。《条例》的宣传普及,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社科普及工作,认识的深度、操作的方式、领导的力度上都还有欠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宣传部与社科联要一起把这项宣传工作深化。2、《条例》颁布后,如何把《条例》规定的内容,用工作落到实处,有很多需要思考的东西,包括机制、制度、方式方法的问题,如:把社科普及队伍建设与宣讲人才库结合起来,社科普及活动与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的活动结合起来,创新机制、制度激励大家做科普。3、宣传部发挥职责职能,充分协调各方,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推进社科普及工作。4、加大对立法的检查、监督。配合人大,对《条例》实施后,社科普及队伍建设、社科普及经费等相关问题,进行检查,使《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五、《条例》的宣传普及宣传部责无旁贷,按照席主席的指示,共同努力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杨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1、《条例》把社会科学纳入了法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同等对待,并对社会科学普及相关的保障措施及职责任务都有规定,对社科工作特别是社科普及工作有推动作用,具有强制意义。

2、《条例》颁布实施后,作为法律法规,有强制作用,立法后监督意义重大。省人大要加强对《条例》的立法后监督工作,使《条例》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社科普及工作在法制化轨道上深入持久开展。

王均(省社科联副主席、原党组书记)

一、《条例》的修订施行意义深远

2004年中央和省委发出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省社科联党组在学习贯彻中一致认为,一要狠抓科研,既学术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二要狠抓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科研工作,中央和省上都抓得很紧,安排有专项经费,且逐年递增,每年进行课题评审立项,省上还进行两年一次的优秀成果评比奖励,已历时十五届,工作程序规范,成果丰厚,社会影响大。而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则是薄弱环节,亟待加强,加强的关键措施是法制化。为此党组2007年,就提出社科普及立法问题,2008年,将此项工作确定为年度目标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专题研究。2010年,席义方主席亲自约请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科技厅、省科协等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座谈,确定了社科知识普及立法的实施方案。在各有关部门和专家大力支持下,《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完成修订,省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9月通过,11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补充了社会科学部分,确定:科学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把社会科学在推动人类历史前进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繁荣发展纳入法制化,这是我省法制建设的创新,在法制国家、法制省的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对社科联这个单位和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从法律上予以确立,在我省开先河,在全国少有,并规定了社科联的职责,使我省各级社科联在推进社科大省向社科强省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在我省社科事业发展的历史上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社科联组织的责任重大

条例》规定了社科联组织在社会科学发展工作中的若干职能,社科组织必须忠实履行职能,认真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做好社会科学工作,社科联组织的完善和发展是根本保证。在贯彻中央和省委2004年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若干意见中,省社科联党组充分认识到,要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文件,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必须要有健全的组织来保证,为此,采取了若干措施,狠抓社科组织的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省21个市、州全部成立了社科联;183个县,已有143县建立了社科联、高校社科联43个、民办社科研究机构36个、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176个,科普基地34个,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1个,市、州、县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也蓬勃发展,基本达到了全社会比较广泛的覆盖,不仅在全国领先,更重要的是为社科工作的进步和社科知识的普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省社科联宣传《条例》采取的措施得力

条例》颁布后,社科联党组在组织机关全体职工学习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宣传贯彻措施。一是向全省社科组织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社科联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结合实际提出的贯彻措施;二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写《条例》学习宣传读本,着重就《条例》中关于社会科学方面规定作比较全面的宣讲,书已付印;三是为做好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组织编写社科知识普及大纲。科学知识分为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各类知识浩如烟海,如何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普及,必须提供一个蓝本,就像教学大纲一样,有个依循。此事难度大,要做出亮点,难度大,已召开多次专家座谈会,初步确定了编写纲要,准备明年6月出书;四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学习贯彻《条例》的培训,有关工作已准备就绪。

四、几点建议

条例》的地位作用如前所述。要全面贯彻好条例,有几个问题急待解决,为此提出三条建议:

1、请政府支持是关键。《条例》规定了政府在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的职责,贯彻落实《条例》,政府是起主导作用的,主导作用包括计划、组织、支持负责科学知识普及部门积极开展工作,也包括在普及经费上给予支持。社科知识普及的任务是新纳入条例的,以前在财政预算中必然没有社科知识普及专项经费,为使社科知识普及工作有序开展长期坚持,提高中华民族的素质起到应有的作用,社科联要作好充分调查分析,提出争取科普专项经费的可行性方案,报告政府。

2、请宣传部支持社科联组织建设。《条例》对社科联组织在社科知识普及中的任务作了规定,社科联对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科联组织建设。

科普工作是基础工作,面向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又是基层社科联的主要任务,因此,市、县社科联的建设尤为重要。目前全省还有40个县没有建立社科联,有少数县社科联只有牌子,没有编制没有人员没有经费,是到必须解决的时候了。还有少数市一级社科联缺编缺人,这种现状同履行法律赋予社科联的重任是极不相称的,也到该完善的时候了。为此建议省委宣传部按照省委2011年川委厅秘506号文件要求,将基层社科组织建设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目标管理,力争在一两年内做好市县社科联的组织建设和完善工作。

五、请人大加强监督

在去年11月《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社会反响很好,尤其是社科界反映更加热烈,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法规,贯彻好《条例》对于支持和保证社科事业的发展,建设社科强省,将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立法不容易,《条例》有创新,关键是贯彻落实。《条例》颁布后是有法可依了,但必须做到有法必依。同时对执行不利的要督促,对违背的要追究。为此建议:请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条例》颁布一年时开展一次调查,了解《条例》宣传贯彻的情况;请省人大常委会在《条例》颁布2周年时开展一次督查。

杜肯堂(四川大学教授)

条例》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对社会科学的任务和社科联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地方立法中的重大创新,也是对四川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和社科普及工作的有力推动。在《条例》的推动下,四川社科普及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也探索了若干有效路径、手段,如设立社科普及规划项目、建设社科普及基地、开办人文讲坛等。

今后,我们在提升社科研究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社科普及工作。就如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一样,要“进村入户”,走完社科研究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当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阐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科学内涵和实现道路,阐发中国梦的四川篇章,探讨各地区、各部门实现中国梦的具体路径。

冯文广(省侨联原主席,教授):           

        一、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条例是一个好纲领。好在明确规划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和社会各界的责任,好在自然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都包括在内。和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的每个学科都有必要和可能建立科普基地,大类如哲学、文学、艺术、语言、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经济学、教育学等等,专业一点的比如档案、标本、产业博物、传记、非物质文化遗产、性文化等,都是可以建立科普基地的。

2、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包括科普的可持续发展,科普的发展一定是一座城市最好的名片。以世界一些城市为例:首尔,1000万人口,有100多个博物馆、有历史纪念馆、有文化节、有主题公园以及旅游景观等;伦敦,有5个世界有名的足球俱乐部,有世界顶尖的时装文化节;巴黎的文化氛围就不多提了,等等。四川在城市化进程中,现在如果忽视或者轻视把科普纳入城市整体规划,以后弥补起来就很难。当下二级城市的发展比较注意居住,容易忽视涵养城市文化,交通拥挤、公园不多不大、科普场地少,都与城市的综合可持续发展不匹配。

3、四川具有丰厚的科普资源和旺盛的社会需求,特别是在中小城市发展科普事业的空间很大。具有几个积极性:老百姓需要、社会团体想作为、国家城市规划有要求,等等。但如果抓而不紧,还是一句空话。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开展。

4、目前,城市社会不少文化现象某种程度上是拖了历史的后腿,如:城市草根文化低俗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大牌活动容易从属于政府的形象工程,老百姓未必喜闻乐见;青少年和老年人缺乏社会的科普教育;各类文化设施极大不足;仿旧的不少又缺乏依据,如有些地方修建的各类庙宇,缺少历史和文化内涵,恐怕难以传世。

二、贯彻落实《条例》,政府要有所为,有所担当。提几点操作性的建议。

1、协调城市规划,把关于科普的硬件(如基地建设、文化设施)建设和软件(如讲堂、节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训等)建设纳入规划,纳入政府和有关单位、企事业领导的政绩考核。

2、协调好省级各个部门,尤其是自然科学部门和社会科学部门;协调城市文明建设和科普建设,可以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普及也作为文明城市的考核内容指标等等。

3、加大资金重点投入和有效管理,并纳入目标考核。可以借鉴项目管理方式,采用招标、评估、鉴定、颁证、年审、挂(摘)牌等有效的市场运作游戏规则。制定详尽的民间资本投入和开发等政策。组织力量检查,好的项目总结完善宣传推荐,不断出现有全国甚至世界代表意义的四川(文理结合的)科普特色项目(如:地质灾害中的科普就是很好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合作的世界级科普项目;巴蜀非物质文化打捆包装,也包含有广泛的古代巴蜀技术成分。)

4、减少政府职能。研究如何充分发挥科协、社科联两大团体的作用,把民生的好事办好办落实,也能对政府的改革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如果坚持落实《条例》,真正把城乡科普工作做好了,应该会产生三个创新点。

1、在城市化进程中(尤其在我省建设百万人口及以下城市的进程中)有新的思路,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和民生要求。

2、有可能创造一种政府和社会团体有效合作的好机制,对于科协和社科联也极有发展空间,有用武之地。

3、自然科学的科普和社会科学的科普大合作、大融合、大发展,会在全国取得成效。

侯水平(省社科院院长)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重要意义,我谈几点感想。

        1、要加强《条例》的宣传。首先要让社会各界熟悉它、了解它,《条例》本身先要普及。再重要的法规,大家不了解、不熟悉,贯彻实施上就会有影响。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报刊、网络以及电视等,腾出点版面等来宣传。

2、学习贯彻好《条例》,有一个重要问题是要转变观念。颁布了如何顺利实施?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都有转变观念的问题,社会科学普及方面转变观念的问题更重要、更突出。经常讲我省是科技大省、社科大省,但我们有很多很好的技术与科研成果,产品化不够,和市场的结合很差。自然科学方面,科普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有专门的组织、专门的经费、有机制,甚至有些科学技术已经推广到农户了,而社会科学普及转变观念任务还很艰巨。转变观念是全方位的,包括政府、科研组织机构,包括我们这种科研单位。我们的专家学者也有转变观念的问题,在一些人心目中科普不能登大雅之堂。观念不转变,不管你说得有多重要,落实起来都会很难。社科成果,不管多优秀,如果不和群众见面,不落地,高高在上,是发挥不了作用的。

        3、贯彻落实《条例》还要加强组织机制制度建设。《条例》要具体落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要有具体落实的措施。《条例》上专门有一章写保障措施,但写得很原则,要具体实施,还要有一些更具体的措施,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细化才能实施。比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怎样列入?按照什么标准,什么程序?如何检查?这些工作都需要做,需要明确。我们的社科基金办、社科联、社科院、国家社科基金办,在工作上也要做些改进,我们也要提一些建议。既然觉得科普工作很重要,就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在制度机制上有所体现。在课题的立项上、评奖考核上、职称评定上,相关的制度修改、配套的制度建设都要跟上。我院出过一套《四川通史》,很好,很受欢迎,但书很厚,一共7册,要拉通看很困难。书刚出来时我们就考虑搞个普及本,让一般读者都愿意看,能上电视电台讲,但到现在都还没有搞出来,最主要是大家都觉得很难,也有职称晋升代表作认定等方面的问题。看来要把厚书写薄很难。总之,《条例》要顺利贯彻实施,相关的制度建设要跟上。

马骁(西南财经大学副校长)

      《条例》的修订颁布很有意义。  1、四川省能够在《条例》中明确地把社会科学普及纳进去,体现了四川省的创新精神,尤其体现了省人大和省社科联孜孜以求地推进法制化社科普及工作。  2、《条例》的颁行必将为四川省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道德水平,尤其提升公民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3、省人大,省社科联、省科协联合做的这件事有超前性,符合十八大“五个建设”的大的方针政策。赵书记刚才讲一是研究,一是科普,某种程度上研究必将推动科普,而科普将动态地推动研究,二者应比翼齐飞,才能推动文化强省、社科强省和教育强省的建设进程。

        贯彻《条例》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加强领导聚焦到社科普及来说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下,有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很赞成侯院长的建议,每年3月的科普活动月、五月的科技活动周要加强宣传,科技活动周可否搞一个“条例普及周”以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

条例》把责任都写了,一是应该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制订每年的社科普及计划,确定选题。选题除了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外,还应包括对党的方针、政策的重大决策的宣讲内容,以及对人们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社会现象阐释的内容,从而达成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最优状态。二是要明确分工,强化保障。科学普及是项艰苦并且细致的工作,必须要有具体的牵头单位统一运筹管理调配资源,也要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因此,建议省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社科普及,专款专用;省社科联作为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的学术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全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具体牵头单位相当适合,事实上省社科联多年来也始终坚持从事科普教育工作,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如果再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相信会开创出更为生动的工作局面。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强化激励约束。社科普及工作的目标要根据《条例》宣传科学精神、人文精神。除此以外,党的方针政策往往是对社会发展规律性的一种提炼,因此应该是社科普及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目标选项。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常识性的东西要让广大人民知道,便有了一个选项,即如何做到喜闻乐见。目标明确了,如何来激励社科院、高校、社科组织或团体、社科工作者积极投身于社科普及工作是需要认真思考的话题。能否鼓励高校依托现代传媒的覆盖优势,将自己的课程资源向全社会开放?能否对编撰出版读者喜闻乐见的优质科普读物进行奖励?等等;激励的同时,要有约束。比如可否对那些在科普“宣讲”过程中讲述伪科学的,或是内容晦涩难懂、态度敷衍塞责致使普及效果不佳的社科普及工作者实行禁入制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社科普及工作者要依照本《条例》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刘国钦(省文产院院长):

        体会:四川省能把社会科学普及纳入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是社会科学界的一个创举,其功德在未来发展中将逐渐显现出来。

建议:1、社会科学知识普及一定要形成系统化的普及知识体系,明确普及什么;2、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怎么普及并界各级组织的职责;3、一定要建设一种社会科学普及的常态机制,包括普及制度,制度的执行,执行制度结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的反馈等。

刘兴全(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体会:《条例》出台是四川省社会科学普及长期工作实践推动的结晶。理顺了体制,明确了责任,所以,不仅对于社科普及工作意义重大,而且在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促进文化传承、推动民族文化的发扬光大方面意义更大。

感受:  1、社科普及的社会受众特别广泛。2、社科普及的内容极其广泛。3、社科普及的手段丰富多元。4社科普及是社会发展的特别急需,应该不断创新社科普及的方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科普部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