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今年购房政策有6大变化  买二手房不再补贴

13.06.2016  05:08

四川在线消息(江潇 四川日报记者 王代强) 近日,攀枝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推进危旧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2016年5月13日起执行。

根据该意见,攀枝花今年的购房政策较去年有以下变化:

一、调整了个人购房补贴范围。 只对从开发企业手中新购普通商品房进行补贴,不再对二手房进行补贴。

二、引导房企让利。政府将搭建房产超市,设置服务平台, 房地产企业要给予本楼盘购房者100元/平方米的优惠。 为让购房者实实在在见到优惠,开发企业让利资金在办理网签备案后,由房管部门直接从该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账户中划拨到购房补贴专户,在发放购房补贴时一并发放。

三、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 对农村居民(含本市、外地)购房的,除享受政府5%补贴和房企100元/平方米购房优惠的基础上,另外给予每户3000元的安家费。

四、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家庭唯一住房,90平米以下按1%征收契税,90平米以上按1.5%征收;二套改善性住房,90平米以下按1%征收契税,90平米以上按2%征收。由于税费大幅下降,且税务系统6月1日起升级,在征税时就直接可以查询到家庭住房情况。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施工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备案和档案认可前缴纳50%,免征地下部分的城市配套费。

六、在公积金方面,同一套住房可以以购房名义提取或者以偿还住房贷款名义提取,只能二选一,同一套住房提取额和贷款额之和不能超过购房款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