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力推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获得报酬 今年将使20多万人脱贫

11.07.2016  12:09

 

(记者王建帆)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可以获得劳务报酬,这就是“以工代赈”。国家发改委最近下达2016年第二批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安排24个省(区、市)国家“以工代赈”补助资金8.2亿元,加上去年提前下达的34亿元资金,2016年度42.2亿元补助资金全都下达完毕。国家发改委地区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工代赈”计划将带动2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

  “以工代赈”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工程,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这次下达的42.2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贫困地区开展小微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表示,“以工代赈”是一种开发式扶贫,相比直接救济等“输血”式扶贫,“以工代赈”既能让贫困群众获得工作和收入,又能改善贫困地区的发展基础:

  杨椠:“以工代赈”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农田水利、乡村道路、人畜饮水、片区综合开发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最大的特点是通过“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既可以改善贫困地区农业农村的生产条件,也可以使务工群众参加工程建设获得收入。

  “以工代赈”从1984年启动实施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资金约1430亿元,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约155亿元,直接提高他们的收入。“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发放的劳务报酬已促进约120万群众脱贫。杨椠预计,今年的“以工代赈”计划将带动20多万贫困人口脱贫:

  杨椠:2016年“以工代赈”下达的劳务报酬有近6亿元,可带动20多万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精准扶贫”是当前扶贫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所以这次下达的资金全都安排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等脱贫攻坚重点区域。此外,与以往不同,这次计划只下达分省资金规模、劳务报酬等,不再下达建设任务和建设地点。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说,通过简政放权,提高了扶贫精准性:

  杨椠:此次计划只下达分省资金规模和劳务报酬,主要目的是充分赋予贫困地区特别是县级政府项目资金安排的自主权,进一步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在提高资金使用自主权的同时,加强监督也是这次“以工代赈”计划的重点。杨椠表示,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强资金使用、拨付的监管力度,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