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考核:GDP不再是“风向标”

28.09.2014  11:46

(通讯员 杨锐)今后,四川省贫困县考核不再唯GDP。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对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实行分类考核,由主要考核GDP向主要考核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转变,将12项重点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贫数量等作为考核内容。(四川在线9月25日)

 

不唯GDP后,考核内容将包括三大类、18项目标,具体到了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等重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等保障目标,以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等成效目标的考核,从GDP的数据量化到具体的分类成效,改变的不仅仅是考核方法和内容,更重要的是看到了政府把扶贫工作真正做好的决心和行动。

 

在以往,“贫困县”的称呼并不值得惭愧,反而是各地相继争抢的对象,不少地方官员直言:“争抢贫困县帽子,其实争的是利益” 。“贫困县”的帽子戴上后意味着更多的资金扶持和更多的政策倾斜。因此在多数人眼中,能拿到这顶帽子的地方都不是普通的,都是有“关系”的。不完备的贫困评价机制就造成了此类事件的发生,没有相应的奖惩制度,使大家不以贫困为耻,反而以此为荣。没有想办法多思考怎样利用好扶贫资金,而是把扶贫资金成为满足政府运转的“饭碗”, 却非扶持农民脱贫的“追加资本”。 在这次改革考核机制后,相应办法的出台,将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

 

当然,要使好的政策起作用,还需要基层真正实在的落实。基层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精神,认真制定实施扶贫具体措施,把贫困县最基层的扶贫工作特别是到村到户的工作落到实处,这样扶贫工作才能真正抓出成效。“行百里者半九十”,工作需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针对扶贫工作的考核还应形成长效常态机制,抓好实际成效,真正在贫困地区做好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