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摘帽”是全面小康的应有之义

18.03.201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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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按照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的目标,届时贫困县都应脱贫摘帽。针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的以社会发展、脱贫实绩为主导的详细考核标准正在制定中。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其核心就在“全面”,即体现为全国所有人群和所有地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五个方面建设的全覆盖、全方位的综合性概念。由此解读,国家要求届时所有的贫困县都应脱贫摘帽,不仅是为贫困县的消弭列出最后期限的“时间表”,也当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无论出于客观条件的局限还是缘于自身奋斗的不足,“贫困”都不是一件光彩之事。但曾几何时,却有一些地方以“”为荣、乐享落后,他们或以特意压低经济指标、千方百计跑部进厅等手段“争取”国家级贫困县,或入围贫困县后希冀“蝉联”、不愿“摘帽”,甚至将被评为贫困县视为“特大喜讯”,不惜公开打出“热烈祝贺XX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荒唐口号。究其原因,就在于“贫困县”只享扶贫好处没有脱贫压力、只有戴帽入围没有摘帽退出的管理机制缺失。

  因此,实现2020年的“零贫困县”目标,需要建立和完善以社会发展、脱贫实绩为主导的官员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发挥好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的帮扶作用,力求精准扶贫、阳光扶贫、效率扶贫,严惩侵占、挪用和浪费扶贫资源的腐败行为;贫困地区政府要树立“弱化GDP考核不是不要GDP”的理性发展观念,切实把脱贫摘帽当作履行职责、惠及民生的第一要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弥补扶贫“短板”、填补发展“洼地”,并致力于转变穷人观念的精神扶贫和“授之以渔”的造血扶贫,为当地的可持续发展及防止贫困反弹,奠定思想和物质基础、注入发展活力。

  而贫困地区要做的,就是要为不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腿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脱贫路线图,并采取科学可行的举措兑现诺言。

  穷则思变。让贫困县脱贫摘帽,需要包括人、财、物在内的政策性倾斜,更需要上下一心、不甘落后的“蛮拼”精神。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问责机制的同时,莫忘矫正以贫为荣、不思进取的畸形思维,营造打好脱贫摘帽攻坚战的社会环境,尤其对坚持不等不靠、立足自立自强甩掉“穷帽”的地区,要给予重奖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