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除外逃贪官预备队 中共治吏风暴刮向“裸官”

30.07.2014  15:56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 题:铲除外逃贪官预备队 中共治吏风暴刮向“裸官

记者 阚枫

近期,广东晒出的“裸官”治理成绩单引来舆论聚焦。从限制提拔、清理整顿,到巡视排查、封堵后路,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强势打出治理“裸官”的组合拳。专家建议,根治“裸官”,需引入群众监督,破解监管困境。

从限制提拔到清理队伍 “裸官”治理持续升级

今年3月以来,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先行省份,广东集中对“裸官”群体开刀,引来舆论高度关注。近日,广东通报,全省目前基本完成“裸官”任职调整工作,共对866名干部作出了岗位调整处理,包括9名厅官。此前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广东“裸官”高达2190名。

配偶和子女移居境外,自己只身在国内做官,这些被称为“裸官”,因为潜藏腐败隐患,“裸官”群体也被喻为外逃贪官的“预备队”。

2013年,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腐败案引来全社会聚焦。而据媒体报道,张曙光的妻子早已带着孩子移居国外,并在国外买房、开公司,张曙光在原铁道部素有“裸官”之称。

中共十八大以来,持续的反腐风暴席卷中国,“裸官”治理也被中央提上议事日程。

在广东清理“裸官”之前,今年1月,中组部发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裸官”提出约束措施:凡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舆论分析,这是中央层面首次明确封堵了“裸官”的晋升渠道。

在今年2月和7月,中央巡视组向被巡视地反馈“问题清单”时,广东、福建两省均被点名存在“裸官”问题。在广东大规模治理“裸官”之际,福建省委书记尤权近日也明确表态,围绕“裸官”等突出问题,抓好专项整治。

此外,今年7月,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这被舆论解读为中国缉捕外逃贪官的有力举措,亦在封堵“裸官”贪腐的后路。

值得关注的是,同样在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和部分省区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上,先后两次强调治理“裸官”。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部署今年第二轮中央巡视工作时也要求,此轮巡视要重点发现“裸官”等问题。

从限制提拔、清理整顿,到巡视排查、封堵后路,再到高层针对治理“裸官”的密集表态,在舆论分析中,中共在十八大后“治吏风暴”似乎已经开始大规模刮向“裸官”群体。

根治“裸官”监管之难 官员财产公示需破题

追本溯源,中国的“裸官”现象已存在多年,特别是2008年“裸官”一词进入公众视野之后,这一特殊的官员群体虽备受舆论诟病,却难见实质性的治理举措。即便是在中央高压反腐的当前,广东的“裸官”治理能否见长效?治理“裸官”的广东经验能否推广全国?舆论对于未来的“裸官”监管亦存疑虑。

早在1997年,官方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就将“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列入了领导干部需要申报的重大事项,但是,在这份被舆论视为中央关注和规范“裸官”问题的第一份明确性文件出台后,中国的“裸官”群体却在逐渐庞大。

此后,上述《规定》经历了2006年和2010年两个修订版本,官员申报事项中,涉及“裸官”的条款越发细致,在处罚措施上,相关文件都规定了不实申报的处罚措施,且逐次严厉。2010年,官方还专门出台《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虽然,政策力度持续加强,但近年来的腐败案件中,“裸官”现象却时有出现。

“‘裸官’治理之难,凸显出官员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的困境,目前关于‘裸官’的发现,主要依靠官员个人事项报告,但是报告内容主要依靠个人自觉,而且报告内容的抽查核实也是一种内部监督。没有纠错机制,没有外部压力,监管效果难以保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向中新网记者分析。

除了监管存在困境,在专家看来,治理“裸官”首先需要对“裸官”的定义做出清晰界定。此外,目前关于“裸官”的规范文件大多数也是党内文件,但领导干部并非都是共产党员。近年来,也有专家建议修改《公务员法》等法规,明确定义“裸官”概念和构成要素。

其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对“裸官”监管的上述困境,官方已经有了针对性的制度规划。

去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文章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出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以及“建立健全对国家工作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管理制度,制定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

广东的‘裸官’清理动作,可以看做是为全国治理‘裸官’积累经验,在全国的反腐高压下,此次‘裸官’治理效果可期。”汪玉凯说,从长远来看,治理“裸官”的长效举措在于,包括官员财产、配偶子女出国出境情况不仅要申报,还要公开,引入群众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