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开庭审一贩毒制毒上诉案 嫌犯辩称是卤鸭

18.06.2015  11:48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吴柳锋)17日,四川省高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罪上诉案。4名被告中,一名被告一审获判死刑。另一名被告因涉嫌运输毒品,一审被判死缓,但在庭审上,他辩称袋子中并非毒品,而是一只卤鸭子。该案将择日宣判。

4名被告人中,吴某因涉嫌制造、贩卖毒品、非法持枪等罪,一审获判死刑;王某某因涉嫌运输449克毒品,一审获判死缓。其余两名从犯也分别获刑16年、1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4日,警方在吴某位于双流的租住房内,将吴某、王某某等4人挡获。现场除查获大量毒品及制毒工具外,还发现“64”式手枪1支、“64”式7.62毫米军用手枪子弹30发等枪支弹药。同时,在房间的茶几上的黑色塑料袋内找到449克毒品。犯罪嫌疑人周某称这是王某某从成都成华区带过来的。

结合其他掌握的证据,检方指控王某某涉嫌犯运输毒品罪。资料显示,王某某曾是成都的一名警察,2010年辞职。在17日的庭审现场,王某某辩称,那包装有毒品的黑色塑料袋根本不是他带去的,“我当时是提了包黑色塑料袋,但装的是我老婆买的卤鸭子。”王某某说。

面对这一说法,一同开车前往吴某住处的方某称,一路上,他并未闻到卤鸭子的味道。而检方随后提供的王某某妻子的证词也显示,事发前,她并未购买过卤鸭子。目前,该案未当庭作出判决,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