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查办高电位治疗机虚假宣传案

18.03.2016  16:07

 

近日,广安邻水县工商质监局查办钟某利用“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发布虚假宣传广告一案尘埃落定。当事人钟某被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被处罚款。

2015年11月25日,县工商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中医院综合楼下的邻水县冠瑞商贸经营部在高价销售“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把疗效吹得很神,宣称能治疗多种疾病,并组织了200余名中老年人准备明天到成都购买这款治疗机。该局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同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汇报。当天下午,县政府组织公安、工商、食药监、物价等10多家职能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决定由邻水县工商质监局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钟某涉嫌虚假宣传、非法销售医疗器械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立即对该经营部实施检查,现场查扣用于宣传的电脑、移动硬盘等相关物品,并对涉案的7名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该经营部于2015年8月开业,主要业务是向消费者宣传“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的功效和提供试用服务,同时以每台9480元的价格给用户提供代购服务。当事人钟某通过租赁场地、发放宣传单、小礼品等,吸引群众(主要是中老年人)到店体验,然后通过播放宣传视频、雇佣“患者”现场宣讲以及利用医疗机构名称等形式向800余名群众宣传高电位治疗机功效和作用。经核实,其宣传内容与食药监局核定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批文件内容不一致,擅自夸大其治疗功能,诱骗群众。截至检查当日,当事人已累计收取客户交纳的购机款110余万元,预订“冠瑞”牌高电位治疗机117台。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由食药监部门调查处理。

最终,调查组责成当事人钟某将代收的购机款全额退还消费者,及时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当事人钟某涉嫌夸大宣传治疗机功效和作用,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广告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