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

21.03.2014  18:21

供应商:成都乐玩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北街1号1幢2305号,邮政骗码:610000,联系人:刘爽,电话:13518124009

法定代表人:朱海荣,职务:总经理,电话:13688007611

委托代理人:刘爽,职务:销售经理,电话:13518124009

被质疑人:平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工行平昌县支行四楼,联系人:马正刚,邮政编码:636400,电话:0827-6236967

成都乐玩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平昌县公安局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平公共采[2014]6号)的成交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4年3月10日向平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平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于2014年3月13日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1、成交供应商巴中润佳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如:技术参数要求为LED红绿蓝,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显示为LED白色;技术参数要求自动进纸器容量≥500张(80g/m²),而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显示为300张(80g/m²)等。

2、成交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提供厂家的彩页资料,属无效投标。

经审查:1、与质疑事项相关的巴中润佳商贸有限公司收到质疑书副本后,在法定期内对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向平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作出了书面解释和说明,并提供了产品生产厂家的彩页资料,其产品的部分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

2、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提供有彩页资料扫描件。

3、本次采购活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共六家,询价小组允许报价的供应商为四家;其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为:17.6万元、23.92万元、25.4万元、29.2万元,本次采购活动成交价格为17.6万元,成都乐玩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为29.2万元。

综上:平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认为,成都乐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部分属实,但其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号)第三十四条第五款第2项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维持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结果。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