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州)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暨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
为提高我省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处(中心)决定对21个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开展201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暨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单位
通过省级机构考核和计量认证的21个市(州)农产品质检机构。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书面材料,并说明理由,同意后方可推迟考核时间。
二、 考核项目
(一)白菜中农药残留检测
检测白菜中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敌敌畏、毒死蜱、杀螟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三唑酮、百菌清、乐果、六六六、三氯杀螨醇、氯氟氰菊酯、三唑磷、乙酰甲胺磷、马拉硫磷、久效磷、甲基异柳磷、丙溴磷、伏杀硫磷、氟胺氰菊酯、腐霉利、亚胺硫磷、二嗪磷、氟氰戊菊酯、异菌脲、乙烯菌核利、涕灭威(涕灭威砜、涕灭威亚砜)、克百威(三羟基克百威)、甲萘威、灭多威、多菌灵、吡虫啉等41个参数。
(二)大米中重金属检测
检测大米中砷、镉。
白菜农药残留和大米重金属检测作业指导书由技术支持单位在领样时统一下发。
三、 组织实施
(一)组织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
本次检测技术培训暨能力考核由我处(中心)统一组织。农业部食品监督检验中心(成都)为技术支持单位。
(二)时间安排
1.各参加考核的检测机构于2015年3月18日上午9:00到农业部食品监督检验中心(成都)报到,讲解作业指导书,并进行为期两天的技术培训;3月20日在农业部食品监督检验中心(成都)领取样品。
2. 各参加考核的检测机构须在领样后72小时内完成农药残留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在3月25日下午18:00前完成土壤重金属检测和结果上报工作。
(三)注意事项
1.检测结果按技术支持单位要求的标准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传真技术支持单位和我处(中心)。随后将检测结果原件及原始记录、图谱等一并寄送技术支持单位。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考核结果处理
(一)能力验证满意的检测机构,在下一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复查、监督和扩项评审中,可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
(二)能力验证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立即分析原因,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我处(中心)提出补考申请。参加补考的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结果以补考结果计。经补考仍不满意的检测机构,停止该项目对外出具检测报告资格。
(三)凡不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上述检测机构,本次考核项目在下一轮机构“双认证”中视为不合格。
(四)各相关单位务必做到组织严密、客观公正、诚实可信,确保试验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严禁泄露结果和伪造数据,如有违反,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能力验证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省厅安排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参考。
五、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四川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中心)
联 系 人:钟攀 吴亚姗
联系电话:028-85505819 85505807
传 真:028-85505807
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
E-mail: 5939990@qq.com
检测技术支持单位:农业部食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
技术支持联系人:易盛国
联系电话:028-84504141 13668176019
联系地址:成都市外东静居寺路20号
传 真:028-84790687
E-mail:yishengguo426@163.com
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