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紧急提醒 电梯风险越来越大

30.07.2015  12:05

        老电梯越来越多

        新电梯维保不力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7月以来,全国就发生多起“电梯吃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2014年,我国电梯产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但同时“电梯困人”等故障在各地时有发生。2014年,广州市、南京市、杭州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平均每天分别解救40人、28人、19人。

        就电梯安全,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发出两点特别提醒:2003年以后新增加的电梯比较多,这些集中增加的电梯将集中老化,安全风险会更大;目前新电梯比较多,但若不注重维修、保养等问题,老化的时间会更快,“未老先衰”,未来电梯风险会越来越大。

        15天维护保养一次 加大原厂维保力度

        维保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梯事故原因比较复杂,有可能是设备本身有质量问题,但也可能是维保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日常保养十分重要,按照规定应每15天维护保养一次,但目前维护保养市场受低价竞争影响,服务质量低下。

        维保是确保电梯日常安全运行的重要一环。然而,当前电梯维护保养属于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又偏重于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进行事前资质管理,而对日常工作并没有考核机制,部分维保单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形成“劣胜优汰”效应。一些物业公司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选择价格更低的维保公司,对电梯维保缺乏监督动力。

        它山之石:由于原厂维保具有规模大、技术力量雄厚、信誉度高等特点,欧美发达国家原厂维保率非常高,美国高达80%,而我国原厂维保率仅占20%左右,生产厂商无法成为维保市场的主体力量。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有关部门有必要将电梯维保工作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

        增加安监人员数量 建立监督抽检机制

        检验

        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是各地质监部门的法定职责。但如果电梯通过了年检却出现问题,地方质监部门就面临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尴尬。政府监管“大包大揽”也造成电梯管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压力和动力去承担电梯安全工作,产生“政府依赖症”“年检依赖症”。特别是随着特种设备数量的快速增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却明显不足,传统监管模式已渐渐走入“死胡同”。

        针对政府监管职能错位问题,地方质监部门应在定期检验的基础上,建立监督抽检检验机制,工作重点从定检转向按比例实施的监督抽查,完成从“运动员”向“裁判员”的角色转变。以广州为例,广州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共安排1900万元专项抽查资金,重点安排监督抽查举报投诉较多、使用年限较长及公众聚集场所等电梯,覆盖电梯制造、维保、使用各个环节,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定期向社会通报。

        全国统一号码96333 加强培训管理人员

        救援

        根据各地质检系统已建立的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信息,今年上半年建成运行的11个城市共覆盖了53万台在用电梯,处置故障23000多起,平均每天解救乘客120多人。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称,未来将加快在全国推广建设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一旦乘客困梯,在拨打物业、维保企业电话无果的情况,可以拨打公共服务号96333,由平台工作人员指挥就近的联合救援站实施救援。

        此外还要维护管理人员加强培训。荆州电梯事故的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有三名工作人员在电梯的顶部踏板附近。发现向柳娟被卷入电梯后,有工作人员试图将她拉出,但未能成功。部分业内人士认为,这本该是一场可以避免的伤害,首先,工作人员已经提前5分钟发现了问题;其次,每个手扶电梯的下方都设有红色的紧急停止按钮,倘若商场工作人员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及时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也许被害人不必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可以效仿交强险 让受害者及时获赔

        赔偿

        电梯事故发生后,往往涉及人身伤害带来的大额经济赔偿。我国绝大部分电梯维保企业、物管企业均属小微企业,动辄百万元的经济赔偿很可能让企业破产。而受害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赔偿,延误治疗现象时有发生。

        作为垂直交通工具的电梯,可效仿机动车交强险,建立起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在广东试点中,参保主体只需为每台电梯年投保100元,便可享受每台电梯累计300万元,每人累计100万元的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