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体温超38度或被建议推迟旅行

27.01.2014  16:00

  质检总局将重点加强对出境人员的监测,尤其是来自H7N9病例发生地区的出境人员。对体温超过38℃,并有7日内禽类密切接触史的,必须采样进行病原体检测,建议其推迟旅行,转送指定医院诊治。(央视记者李晶晶)

   通知全文 记者今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今日发布了加强口岸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体温超过38℃,并有7日内禽类密切接触史的,转送指定医院诊治。

  通知指出,近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部分地区相继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疫情增长较快,引起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为保护出入境人员健康,防止疫情跨境传播,现就加强口岸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加强监测与信息报告

  冬春季节是流感高发季节,加上春节临近,出入境人员较多,各局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动态,加强口岸疫情监测,密切保持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疫情信息。口岸发现疑似病例时,各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总局报告,并向当地政府通报。

  二、加强口岸防控措施,落实责任到岗到人

  加强口岸检疫查验,将各项防控措施分解到具体岗位,责任到人。强化体温检测、医学巡查和健康申报工作,对发现或申报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流感样症状的出境人员,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排查。当前重点加强队出境人员的监测,尤其是来自H7N9病例发生地区的出境人员。对体温超过38℃,并有7日内禽类密切接触史的,必须采样进行病原体检测,建议其推迟旅行,转送指定医院诊治。拒不推迟旅行的,要求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注意事项,提供并要求其佩戴N95口罩,通知交通工具运营人采取防护措施。其他情形不能排除人感染H7N9禽流感,且拒不推迟旅行的,采样进行病原体检测,详细登记其个人信息及境外联系方式,告知注意事项,提供并要求其佩带N95口罩。境外出现疫情时,对来自该国家地区的有症状者按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技术方案(国质检卫[2008]270号)执行,并开展病原体检测。

  三、加强疫情信息宣传,开展教育和咨询服务

  在出入境口岸查验场所、候车、候船、候机厅(室)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利用宣传栏、橱窗、电子显示屏或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进行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防治知识宣传,告知出入境旅客有关疫情信息。现场开展防治知识的讲解和咨询服务,增强出入境人员主动申报意识和科学防病意识。

  四、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落实部门间的沟通合作

  做好应急值守,加强联防联控,与当地医疗卫生、口岸管理、海关、边检、民航、交通、铁路等部门密切沟通合作,确保部门间疫情通报渠道畅通,完善疑似病例的移交、诊治流程,确定检测实验室、移交病例的指定医院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留验场所正常运行。与相关国家地区及港澳台有合作协议的,要加强沟通,及时将出境的可疑病例情况通报对方。

  五、做好应急防控准备,储备实验室检测技术

  及时维护口岸体温检测设备,确保口岸体温检测设备运行良好。适时补充防护用品、卫生处理药械等器材,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储备,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六、加强卫生处理工作,做好工作人员自我防护

  对受染或有受染嫌疑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行李、邮包和患者排泄物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在排查处置可疑病例时,要按规定做好各项人员防护,防止工作人员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