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开始受理了

28.10.2014  18:02

  

  10月27日,交警各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开始受理2015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使用权”了。

  一、受理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17时,计算机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资格确认和竞价。

  二、受理地点:成都交警一至六分局、各区(市)县交警大队;外籍(黑底牌照)的货运汽车在交警五分局申办。

  三、受理条件:

  1、车籍必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

  2、车辆在竞价时必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3、车辆尾气排放须达到“绿标”,汽油货运车辆必须达到“国Ⅰ”排放标准,柴油货运车辆必须达到“国Ⅲ”排放标准(具体标准以市环保局最新发布的相关标准为准);

  4、车辆已交纳相应年度的“五路一桥”通行费;

  5、参与竞价的货运汽车载质量必须在5吨(含)以内(水泥砼罐车除外)。

  四、受理所需手续

  1、竞价定车定号证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私车须出示车主身份证。

  2、申办H证的限已交纳“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各类货运汽车,车主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交纳“五路一桥”通行费的发票,在车辆属地的交警部门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