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十条”:莫让新规成“哑炮”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阳娜)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账号十条”。规定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互联网企业将对机构和个人账号的名称、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账号不予注册。这一新规能否真正起到净化网络空间的作用,关键在于落实,否则就会变为“哑炮”。
互联网“亚健康”状态的表现之一,就是部分网民利用互联网的匿名特征,肆意传播恶意、低俗趣味内容,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污染了网络生态,损害了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由于匿名账号的存在,散步谣言、恶意诋毁、冒名顶替等行为屡见不鲜,造成了恶劣影响。
当年微博上郭美美冒用“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虚假身份炫富,一度让红十字会陷入形象危机;网民假冒“第二炮兵刘园园”在微博上自曝醉驾照片,给军队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一些网民为博关注在网络制造并散布诸如“有人恶意传播艾滋病毒”“恐怖分子杀人”“200人贩子进京”等谣言,引起公众恐慌。类似现象每天都在发生,滋生巨大负能量,必须重拳治理。
“账号十条”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但从规范和治理网络账号角度看,踏出了网络法制化治理的坚实一步。网络账号是网络空间中用于标识身份的重要符号,且起到唯一的标识作用,对于账号的规范能增加公众判断网络信息是否有可靠的信源,对于提升网络言论的可靠性和清朗网络空间具有积极意义。
“账号十条”一提出,就有部分网民对这一规定会否泄露个人隐私产生了疑虑。相关专家解释道,“账号十条”不等于完全实名制,其明确规定了“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另一方面,对于移动网络用户来说,手机有唯一的标识码,能与账号挂钩进行身份识别,从账号管理角度来看不会增加公众隐私泄露的风险。
然而,“账号十条”的提出仅是网络账号管理的开始,明确的规定是必要的,但要使“账号十条”不至于成为“哑炮”,后续的管理实施是“重头戏”。其中,对于侵权账号的处理要落实到位。对此,不能简单照搬治理线下问题的老办法,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基于网络的处理机制,例如一些专家提出构建专家委员会和网民委员会,形成一套通畅的网民举报、申诉、调解机制,且要保证机制更加透明开放。同时,要提高管理效率,对于有争议的账号要快速处理,建立更加明确的网络投诉渠道,使举报投诉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事实上,网络空间是现实空间的部分映射,依法治网已成为民心之所向。目前,在我国针对网络空间治理的相关立法还相对滞后,未系统建立起来。在网络治理的探索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系统的针对性强的法律体系显得日益重要,这样才能让网络空间真正清朗起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