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所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中新网3月31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国财政部31日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指出,将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报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 2013年12月31日。财政部门户网站(www.mof.gov.cn)上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财政部办公厅财政信息公开办公室(原电子政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三号,邮编:100820,电话:68551781,传真:68551783)。
一、概述
2013年,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年鉴文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积极稳妥地做好财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通过财政部门户网站发布上载信息18万余条,主要内容包括财政新闻、政策法规、财政数据、政策解读、通知公告、政府采购、司局工作动态、地方财政新闻联播等。围绕财政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监督管理等内容,策划推出了近40个综合财政新闻专题。基本按月公开国家财政收支月度执行情况、全国彩票销售情况、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按季公开全国税收增长的结构性分析。刊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12期。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进一步细化。2013年3月25日,我部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中央财政预算表格及说明,公开内容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共财政预算中的中央本级支出基本公开到款级科目,其中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部分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7月15日,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2年全国财政决算,包括三部分内容:公共财政决算9张表格及关于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情况的说明;政府性基金决算8张表格及关于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的说明;国有资本经营决算6张表格及相关说明。其中中央公共财政本级支出决算表基本公开至项级科目,并按同口径公开了汇总的全国和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二是4月18日,公开了中央本级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3年预算安排情况。三是5月7日,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11月27日,公开了《关于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四是及时公布2013年财政部部门预算和2012年财政部部门决算,主要内容包括“财政部概况”、“财政部2013年部门预算表(财政部2012年部门决算表)”、“预(决)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部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随部门预决算公开了财政部2012年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2013年预算数、2012年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
收费基金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开情况。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有关要求,对中央和地方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开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98号)等。二是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公开情况。对外公开《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主要内容为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
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及时公开了我部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包括国务院第六批清理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以来分三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积极配合中央编办做好下一步财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工作。在我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栏,集中公布国家有关行政审批政策制度、领导讲话、改革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财政部门户网站
积极发挥财政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作用。健全网站信息采集机制,拓宽采集渠道,增强网站信息发布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丰富性,扎实做好重点信息的发布工作。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32篇。开通了财政部门户网站手机版,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财政信息。网站信息转载量不断增加,2013年,财政部门户网站日均浏览量超过150万次。
2.新闻媒体
2013年,接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采访100多次,接待来访记者500多人次,接听媒体电话咨询5000多人次,编审并发布新闻稿件1000多篇,多次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家吹风会,与网民在线互动访谈,有效促进了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3.公报年鉴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中国财政年鉴》、《中国会计年鉴》、《中国政府采购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规汇编》等各类政府公报、年鉴和汇编书刊,公开各项财政规章制度、公告、通知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1件,均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其中不予公开政府信息11件。
本年度财政部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2013年,收到以财政部为被申请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0件,均依法审理终结。人民法院收到以财政部为被告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件。
四、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信息公开的指导推动情况
(一)指导推动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2013年,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开时间更加集中。91个部门集中在4月18日公开部门预算(此后4个涉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部门也陆续公开了部门预算),98个部门集中在7月18日公开上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公开的中央部门预决算中增加了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结转结余情况等,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情况。公开数据更加细化。在2012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5个重点支出公开到项级科目的基础上,2013年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个重点支出也公开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方式更加科学。中央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和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时间由往年7月份随部门决算公开,调整为4月份随部门预算公开(涉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部门除外),公开时间提前了3个月。95个中央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2013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97个中央部门公开了本部门“三公”经费2012年度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各部门不仅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有关情况,还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了说明,方便社会各界对财政预决算情况进行监督。
(二)指导推动地方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下发《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对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时限、形式及内容等方面作了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了地方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常态化。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中央部门预决算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待深化等问题。2014年,财政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细化中央预决算公开内容,中央本级支出预决算细化到项级科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强化对中央部门和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指导。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按项级科目公开外,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研究将部门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
(三)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
(四)积极推进审批项目信息公开,除涉密项目外,现有审批事项及其设立依据、共同实施审批的部门、审批对象等信息都应公开。
(五)加强财政信息公开解读和平台建设。加强对财政部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开通财政部政务微信,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