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对首套房贷给予3%财政补贴
04.08.2014 13:39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省财政厅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居民家庭,在四川省行政辖区内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且贷款利率不超过(含)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了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首套房购买者的信贷支撑,让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获得较低的房贷利率。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4.08.2014 13:39
故
事
关于开展股权融资实操策略公益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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