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推进安居工程 泸县78%财政用于民生

02.12.2013  10:22
内容摘要: 今年1-10月,泸县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11套,并严格实行保障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过程、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

  正加快建设的泸县民生安居工程

  中新四川网12月2日电 (周亚强向晓鸿)今年1-10月,泸县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11套,并严格实行保障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过程、结果、投诉、处理“七公开”,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近年来,该县在民生事业上的财政支出逐步提升,今年预计将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8.1%。
  泸县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今年已新建限价商品房20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00套。此外的续建项目中,廉租房四期工程108套已于6月30日竣工验收。公共租赁住房二期工程500套,其中36套已同一期工程竣工,现可入住,其余464套现主体已完工,室内外装修已基本完工,现正进行附属工程建设。限价商品房200套,共修建312套,已于2月竣工验收,现已入住。棚户区改造200套,已竣工119套,另有26户已进行货币安置。
  今年来,泸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人为本,以民为先,一切围绕服务人、发展人、富裕人,着力改善民生,在建设民生政府、打造民生经济、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1-10月,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78.1%。全县完成扶贫解困人数1.97万人。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待遇支付5.06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3%之内。新农合参合率99.48%,新农合补偿比60.3%。
  泸县明确了民生事业突破的四年总体目标和2013年具体发展目标,制定了“五十百”民生工程计划,即扎实开展收入倍增、社会保障、环境提升、卫生健康、文教惠民“五大行动”,深入推进就业促进、扶贫解困、全民社保、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平安建设、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助学“十大工程”,全面完成百项基本民生项目。
  力争到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2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分别达到42100元、16567元。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6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725元,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不低于78.1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