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达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

11.10.2014  13:38
核心提示:据了解,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区域内生态环境和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地质遗迹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科普宣传、资源调查等。       四川新闻网记者今日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贯彻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近日,财政厅下达2014年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2.4亿元,支持市县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禁止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       据了解,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区域内生态环境和水体、林草植被、野生动物、地质遗迹等自然资源保护,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科普宣传、资源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