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财务资产管理工作会议 实行部门联络员制度

09.03.2017  17:21

2017年3月6日上午9:30,校内财务资产管理工作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计财处和国资处联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分管副校长黄诚作讲话。会议旨在更好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规章制度,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学校财务内部控制,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切实提高财务工作质量,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保证学校资产安全完整,学校决定建立部门财务(资产)联络员制度,部门经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会上,黄诚副校长指出,学校将从2017年度学校推行联络员制度,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联络员协助开展部门经费管理工作。并明确提出经费管理必须树立规矩意识,强调传统惯例不能作为财务执行依据,指出财务资产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等,要求大家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科学、合理、有效的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要求各部门注重程序、规范采购、按期完成项目和采购工作,压缩一般性支出,增收节支,完成各项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果。

计财处邱永芳处长对学校财务管理情况做了介绍,介绍了学校财务工作面临的挑战,学校财务管理运行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工作提升空间等,并安排2017年度往来账目清理、项目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工作;王伟副处长对学校2017年部门经费预算做了解读,国资处梁平处长介绍了学校采购规定,重点解读了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强调了采购流程的规范性,要求各部门须按照国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刘静波副处长对采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补充。

此次会议明确推行财务资产联络员制度,明确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的财务工作职责。是财务和资产管理部门协同组织的会议。通过会议各部门明确任务,根据经费做好2017年的工作安排,确保今年预算全面、按时、高效推进,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未来,计财处和国资处将坚持联络员培训制度,切实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规章制度,提升我校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