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贡井:社会调查综合评价 严厉打击多发性犯罪

08.12.2013  13:26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邓矛) 近年来,贡井区人民检察院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保持严打态势,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类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四个贡井”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3年11月21日,贡井区公安分局将一名涉嫌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余正平向贡井区检察院提请批捕。经审查认定:2013年11月18日下午15时许,家住井区五宝镇平房村某组的犯罪嫌疑人余正平窜至与自己同组的被害人余光明家,趁其家中无人,用手将门扣扯断进入余光明屋中,盗走花生一袋,重约25公斤,价值人民币160元。

  该案犯罪金额很小,对于余正平是否有逮捕的必要?贡井区检察院承办人在对案件事实审查完毕后,对余正平启动社会调查综合评价机制。承办人在调查中发现,余正平在2012年曾经多次入室盗窃,作案手段与本案一致,并在2012年8月被贡井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2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是个累犯。承办人在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时进一步得知:余正平长期好逸恶劳、不务正业,在去年12月份刑满释放回家后,依旧不思悔改,仍有偷鸡摸狗的违法行为,周围群众对其十分厌恶,强烈要求有关机关对其依法严惩。

  根据以上情况,承办人和检察院领导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余正平盗窃金额虽然不大,但其系累犯,且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依法应当从严处理,遂对余正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