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租车市场乱象调查 租来豪车也能办理转押协议

18.08.2015  16:06

  

  何高飞出示与陈涛公司签署的汽车转押协议

  律师说法

  未经所有人同意转押不具法律效力

  对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陶伟表示,陈涛与江萍汽车之间的转押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并不合法。陶伟解释,行为人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而与第三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的合同,未经得抵押权人(所有人)同意,对抵押物的处分包括变卖、抵押等,“没征得所有人同意,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就是无效。

  “这两天我几乎没睡觉,饭也没咋吃,人要崩溃了。现在都以为我们是骗子公司。我们也是受害者,如果人(陈涛)追不回来,损失就有200万!”何高飞是成都江萍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萍汽车)业务经理,也是放车在新都仓库的当事公司,“好多客户打来电话问我们,我的100多个微信群一直被刷屏,现在都不敢打开了。一天下来,光是询问我的圈内人士就超过2000个。

  成都公司喊冤

  被诈骗损失可能达到200万

  “这两天我几乎没睡觉,饭也没咋吃,人都要崩溃了。”昨日下午,江萍汽车业务经理何高飞向成都商报记者诉苦,因为重庆车主追失联豪车的事,作为放车在新都仓库的当事公司,这家从事民间借贷的公司第一次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

  “现在外面很多人都误会我们是骗子公司,藏赃车,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如果陈涛找不出来,我们损失可能有200万。”何高飞表示,“像是用租赁汽车行骗的事也有发生过,但都是涉及一两辆汽车,这次的事绝对是我们圈子里数一数二的。”何高飞说,现在不断有客户打电话来,想问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租赁车和盗窃车是我们行内的两条警戒线,绝对不能碰的。如果我们公司之前晓得是租赁车根本不会碰。”何高飞称,“我们也被陈涛下套了,同样是受害者。” 在何高飞提供的公司与陈涛员工签署的《车辆转(质)抵押协议书》上明确:“甲方(抵押人)承诺此车的手续正规,保证此车原码原号,手续真实有效,不是盗窃、租赁、走私、套牌或牵扯其他刑事案件的车辆。